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展翅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2021-06-08 09:14:21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就业工作的部署,服务广东人才发展战略大局,进一步服务我省大学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依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有关规定,团省委、省学联、省直机关工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省金融团工委等单位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2021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在读大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活动时间

实习活动集中在2021年7月至8月,见习活动和就业创业服务活动贯穿全年。实习时间为一至两个月,见习时间为三至六个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今年“展翅计划”工作将被纳入暑期社会实践评优标准中,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院“展翅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展翅计划”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方案,认真研判形势和大学生实习需求,科学部署安排各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业务落实,将任务逐级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展翅计划”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2.突出重点,精准开发。

2021年“展翅计划”工作以为大学生提供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实习岗位为重点,同时大力开发大型民企、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各类企业实习见习重点岗位;结合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总体要求,积极引导港澳台大学生参加实习见习,并提供专门服务和实时跟进工作,吸引更多港澳台大学生参与广东社会实践,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大局。各学院要深刻把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特点,充分总结过去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抓住工作重点,提升岗位开发质量。同时需深入各类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切实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挖掘符合学生需求的多元优质岗位,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岗位。

3.强化宣传,扩大影响。

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青年聚集的高校、乡镇、街道等,结合实际对“展翅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位有实习需求的大学生了解“展翅计划”。

4.全年持续推动

全年持续深入推进“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科学部署安排各项工作,促进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

四、工作流程

(一) 岗位募集阶段(6月17日前)

完善团委信息,创建二级管理员(2020年已注册的团委账号需完善相关注册信息,可继续使用);

各二级学院根据分配的岗位开发任务指标,充分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开发各类优质岗位;应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进度表,确保在6月17日前完成岗位开发任务。

校团委将从6中旬开始,定期通报学院团委的工作进度,包括岗位上线数、指标完成比例、简历处理率等内容。

(二) 报名配岗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引导学生积极填报个人信息和实习需求,组织学生通过双向选择或公益配岗的方式进行网上选岗。

二级管理员定期审核认证学生信息,二级学院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及时上线处理简历,遴选实习大学生。

参与双向选择配岗的,与用人单位确定意向后可在平台上签约;通过“摇一摇”功能参与公益配岗的,学生同意上岗后,系统将为学生与用人单位自动签订协议。鼓励用人单位为签约成功的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 暑期实习阶段(7月11日-8月31日)

学生上岗前,积极组织实习学生开展诚信、安全等方面教育培训;各二级学院也应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实习生的岗前技能培训。学生暑期实习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开展跟踪服务工作,了解学生实习的工作环境,实时掌握大学生实习情况。学生完成暑期实习后,由用人单位在系统中作出鉴定,学生自行下载打印后上交各二级团委。

(四)阶段性总结(9月1日-9月20日)

9月上旬,学生完成实(见)习工作后,各二级学院团委应对年度“展翅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撰写学院工作总结,召集学生开展总结会、经验分享会等,并及时向校团委报送信息。

五、材料上交

为便于“展翅计划”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于6月11日(星期17:00前,上报《2021年“展翅计划”学院负责学生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scnu_sjbquestion@126.com,文档与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全称+2021年‘展翅计划’负责学生信息表”,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交至各校区团委办公室。

关于2021年各学院实(见)习岗位、基地信息表》(附件3请于6月17日(星期12:00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cnu_sjbquestion@126.com,文档和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全称+2021‘展翅计划’实(见)习岗位、基地信息表”,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交至各校区团委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石牌校区:行政楼325校团委办公室  

杨金慧    15876915281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  

            陈冰清   15622725581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团委办公室

陈灿杰   13926986383


附件:

1.2021年“展翅计划”学院负责学生信息表

2.2021年“展翅计划”实(见)习岗位征集任务分配表

3.2021年“展翅计划”实(见)习岗位、基地信息表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68日       



附件1.2021年“展翅计划”学院负责学生信息表.doc

附件2.2021年“展翅计划”实(见)习岗位.doc

附件3.2021年“展翅计划”实(见)习岗位、基地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