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全体研究生、各院(部)团委、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委对研究生会的统一领导,全面提升研究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增强研究生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引导研究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青年力量。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会工作实际情况,拟定于2021年6月20日召开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规模
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依据代表名额不得低于校研究生会会员人数的1.05%,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为116席,列席代表各院(部)若干席,各院(部)团委书记、研究生会指导老师作为列席代表出席。
二、名额分配
(一)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院(部)为选举单位,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由院(部)研究生会指导老师担任领队,建议由院(部)研究生会代表担任团长。大会代表产生通过各院(部)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产生,单个选举单位最少不低于3名代表;
(二)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名额分配应充分考虑代表的民族、年级、专业、性别,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同时兼顾党员、团员及群众比例;
(三)代表团成员包含院(部)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其他优秀学生。原则上校、院(部)研究生会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四)各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1-2名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2名常任代表的,需1名是研究生会工作人员,1名是优秀学生。
三、代表条件
(一)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四)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学兼优,能够真实反映同学诉求,积极表达同学诉求;
(五)严格遵守校研究生会章程,在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充分履行代表的义务和行使代表的权利,及时把大会精神反馈到广大同学中,加强学生与学校、研究生会之间的沟通联系。
四、代表权利
(一)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听取、审议校研究生会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五、代表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校研究生会组织开展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五)履行其他应尽的职责。
六、产生办法
以各院(部)研究生会为选举单位,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建议表》(详见附件2)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大会代表。
1.各院(部)研究生会进行第一轮征求推荐意见。基层团支部要按照名额、条件、结构等要求,在综合本支部多数团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报各院(部)研究生会。
2.各院(部)研究生会根据基层团支部的提名情况,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各院(部)研究生会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基层团支部,征求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及学生的意见,由支部学生再次酝酿提名,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进行综合考察。
4.各院(部)研究生会根据第二轮征求团支部意见、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5.代表选举。各院(部)召开代表会议或研究生大会,按照本单位的代表名额,在代表候选人中选出本单位出席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各院(部)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由各院(部)研究生会向校研究生会提交正式代表名单和选举情况报告。
6.资格审查。校研究生会汇总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名单,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院(部)研究生会的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后,代表资格即得到确认。
常任代表建议名单由大会筹备工作组根据学院推荐名单酝酿产生,经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后通过。
七、工作安排
(一)请各院(部)研究生会于5月19日(星期三)前确定正式代表及列席代表名单。经院(部)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由院(部)研究生会向校研究生会报送《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详见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团选举情况报告》(详见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名单》(详见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名单》(详见附件6)等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请于5月19日(星期三)17:00前打包命名为“院(部)名称+代表推选”,并发送至校研究生会办公邮箱:huashiyjsh2@163.com。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流程指引
2.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建议表
3.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4.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团选举情况报告
5.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名单
6.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名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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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