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2021-05-07 13:46:06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全体本科生、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委对学生会的统一领导,全面提升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引导学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贡献青年智慧与青年力量,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六届学生会研究,拟定于2021620日召开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规模

通过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依据代表名额不得低于学院学生人数1%的比例,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为279席,列席代表各学院若干席,各学院团委书记、学生会指导老师作为列席代表出席。

二、名额分配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学院为选举单位,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由二级学生会指导老师担任领队,建议由二级学生会代表或其他学生骨干代表担任团长。大会代表产生通过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得低于学院学生人数的1%,单个选举单位最少不低于3名代表;

(二)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名额分配应充分考虑代表的性别、民族、年级、专业,同时兼顾党员、团员及群众比例,其中,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三)代表团应包含二级学生会代表、优秀学生骨干代表、优秀学生代表。原则上非校、院学生会的优秀学生代表不少于代表人数的60%

(四)各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1-2名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2名常任代表候选人的,需1名是学生会工作人员,1名是优秀学生。

三、代表条件

一)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五)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四、代表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听取、审议校学生会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五、代表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校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六、产生办法

以各二级学生会为选举单位,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大会代表。具体要求见代表选举工作流程指引(附件1)。

(一)各二级学生会进行第一轮征求推荐意见。基层团支部或班级要按照名额、条件、结构等要求,在综合本支部多数团员或本班级多数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上报各二级学生会。

(二)各二级学生会根据团支部或班级的提名情况,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三)各二级学生会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支部或班级,征求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及团员或学生意见,由支部团员或班级学生再次酝酿提名,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进行综合考察。

(四)各二级学生会根据第二轮征求团支部或班级意见、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或多数学生的意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五)代表选举。各二级学生会召开本单位的学生代表会议,按照本单位的代表名额,在代表候选人中选出本单位出席学代会的代表,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送校学生会。

(六)资格审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二级学生会的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后,代表资格即得到确认。

常任代表建议名单由大会筹备工作组根据学院推荐名单酝酿产生,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后通过。

七、工作安排

(一)请各二级学生会于519日(星期三)前确定正式代表、常任代表候选人及列席代表名单。经学院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由二级学生会向校学生会报送《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详见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选举情况报告》(详见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名单》(详见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名单》(详见附件6)等材料;

(二)电子版请于519日(星期三)下午5:00前打包命名为学院名称+代表推选,并发送至校学生会办公邮箱:stuu@m.scnu.edu.cn,联系人:丘思瑜,15626226083;欧阳钰琳,13376770372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202157


附件: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流程指引.doc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建议表.docx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选举情况报告.docx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代表团名单.xlsx

附件6: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