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年审及评优的通知

2021-04-21 15:46:12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校级社团: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调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性,现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并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优秀学生社团个人及单位,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以青春献礼建党百年。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年度审核

1.所有正式社团、试行社团必须参与社团年审工作,填写并上交《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成长手册》;

2.本学年内无严重违反《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本学年未通过社团年审的社团不可参与后续优秀学生社团个人及单位的评优,并须在评优后参加社团答辩会。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将综合社团建设情况和答辩会上社团的表现,对部分情节恶劣或发展前景不明朗的社团,取消其下学年注册为校级学生社团的资格。

二、表彰项目及参评条件

(一)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参评对象为各校级学生社团干部(含干事);

2.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开展社团活动,配合社团工作部工作;

3.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所在学生社团的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4.在校期间无受处分情况,专业绩点在3.0以上,无重修挂科记录。

(二)优秀学生社团

1.能够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具有一定的思想引领性;

2.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运行顺畅、财务清楚;

3.社团活动丰富健康,特色鲜明,符合宗旨,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4.具有自身特色的品牌活动,社团育人效果显著。

(三)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1.参评对象为社团现任指导教师;

2.关心社团的发展,指导社团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

3.指导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参加各种竞赛及活动,开展积极向上社团活动;

4.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正当权益;

5.关心社团成员成长,指导社团做好社团考核及各种评优工作。

(四)优秀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

1.参评对象为社团现任业务指导单位;

2.关心社团的发展,指导社团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

3.认真负责地对社团日常活动进行监督与指导;

4.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正当权益,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二、评选表彰程序

1.各校级社团根据申报奖项的基本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递交至校团委。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名额按各校级社团干部人数进行计算,10人以下为1个申报名额,11-20人为2个申报名额,20人以上为3个申报名额。

2.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将综合申报材料和现场汇报进行择优遴选。

现场汇报需以社团建设情况为主题,如社团管理、社团活动、社团特色等,展示形式自定,可借用PPT、视频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将由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择优遴选。

4.优秀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将由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综合所指导社团数量、所指导社团建设情况等择优遴选。

三、材料提交

各校级社团按实际情况填写社团成长手册(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对应申报表(附件3-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电子版于5月6日12:00前发送至社团部公邮,邮件命名为“校区+社团名称+社团年审评优材料”,盖章纸质版提交至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

(1)申报优秀学生社团干部需附绩点证明,获奖证明等;

(2)申报优秀学生社团可提供活动报道、活动照片、社团荣誉及证明等补充材料。

 

 

联系人:

石牌校区:张悦  电话:18028680995   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林滨  电话:13025195972   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罗筱雅  电话:19927469798   活动中心113室

 

电子邮箱:

scnusaustb@qq.com(石牌校区)

scnustb@163.com(大学城校区)

scnuxtwstgzb@126.com(南海校区)

 

附件:

1. 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成长手册

2.2020-2021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申报汇总表

3.2020-2021学年华南师范大学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4.2020-2021学年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5.2020-2021学年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报表

6.2020-2021学年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申报表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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