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参评资格:原则上,本级及所属下级团组织“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完成率、“智慧团建”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统计时间: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达到全校平均水平,“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至少有一期不低于80%(统计时间: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2020年团员编号使用率不低于98%;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成效好。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属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联系服务好。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荣誉奖励录入及时。本级及所属下级团组织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录入有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8年1月至今)。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参评资格:原则上,本级及所属下级团组织“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完成率、“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达到全校平均水平,“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至少有一期不低于80%(统计时间: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智慧团建”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统计时间: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2%(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团(总)支部或所属团员在大学期间曾获市校级以上团委表彰或奖励;2020年对标定级为四星级以上。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成效好。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属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联系服务好。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三)“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
参评条件:
1. 项目开展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超过1年;
2. 项目内容紧密围绕青年思想政治引领,项目开展顺利并
取得明显成效;
3. 项目能够结合共青团工作重点和热点,体现专业特色和
优势;
4. 项目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四)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原则上,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2020年度教育评议为优秀等次,在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级团委奖励,年满18周岁(截至2021年4月)的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在“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且有志愿服务时长,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2020年度学业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且无重修记录;连续两期不参与“青年大学习”的不予参评。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创先争优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百佳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所有参评资格。
参评条件:符合“优秀共青团员”所有参评条件。
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方面有突出表现,曾在该领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奖励的优先考虑。
1.创新创业类。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并顺利结题;或参加省级以上与本人主修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或创业竞赛,并取得显著成绩;或运用专业知识作出重要的技术发明,获得专利证书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运用所学知识整合各方面资源,自主创业,获得一定的创业成果。
2.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大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级以上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或担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队长或副队长,带领团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奖励;或积极参加“展翅计划”实习见习活动,获得广东省“展翅计划”优秀实习生;或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带领所在社团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3.志愿服务类。总志愿服务时长超过100小时;或获得省级以上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或参与西部计划、山区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希望乡村计划或西藏林芝支教志愿服务项目,表现突出,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志愿服务领域奖励;或作为以上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带领所在团队获得省级以上志愿服务领域奖项。
4.校园文化类。在省级以上体育或文艺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与文学、艺术相关的省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分三类表彰:优秀教工团干面向校团委专职团干和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负责人评选,优秀学生团干面向各级团组织学生团干评选,优秀团支部书记面向基层团支部书记评选。
参评条件:
1.优秀教工团干部。原则上,截止2021年4月,任基层团组织负责人一年以上(含一年);个人或所在团委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团委表彰或奖励的优先考虑。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智慧团建”系统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 %(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连续两期不参与“青年大学习”的不予参评。
2.优秀学生团干。原则上,截止2021年4月,在各级团组织任职半年以上(含半年),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等开展系统评优的,所在组织学生干部不在这里参评;自2020年4月至今,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记录。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 “智慧团建”系统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 %(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1年4月1日);连续两期不参与“青年大学习”的不予参评。
3.优秀团支部书记: 原则上,截止2021年4月,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含半年);自2020年4月至今,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记录;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本人所在团支部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智慧团建”系统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所在团支部团员不存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情况;连续两期不参与“青年大学习”的不予参评。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二、申报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1)
1.“五四红旗团委” 以自愿为原则申报,每个学院可申报1名;
2.“‘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 以自愿为原则申报,每个学院可申报1-2项;
3. 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名额=90*(学院团支部数/各学院团支部总数),不足整数的不计,不足1人的以1人计;
4. 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学院团员总数*3.6%,不足整数的不计,不足1人的以1人计;
5.“百佳共青团员”由学院推荐和学校推荐产生。各学院分类择优推荐“百佳共青团员”候选人,每一类可分别推报1人,可重复推报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学校从校级团学组织择优推荐一定数额的候选人参评;
6.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450*(学院学生团干数/各学院学生团干总数),不足整数的不计,不足1人的以1人计;其中,优秀团支部书记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优秀教工团干以自愿为原则申报,每个学院可申报1名。
7.华师附中团委、继续教育学院、校团委直属团(总)支部申报名额单列。
以上申报名额计算的基数以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的团员数、入驻的团干数、建立的团组织数为准。
三、申报材料上交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请务必在4月23日(周五)17:00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6)、汇总表(见附件7、8),以及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百佳共青团员”、优秀教工团干部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各校区工作邮箱,需要加盖公章的需加盖相应公章并提供PDF扫描件。本次评选不需要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各二级团组织需认真组织好本次评优工作,对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集所在团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确保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符合资格条件、素质过硬,所有推报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方可推报。
联系人:张宁,电话:020-85211037
石牌校区:沈昉
电子邮箱:scnuyouthzzb@163.com,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许文娴
电子邮箱:scnutgwzzb@163.com,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杨婧
电子邮箱:nhtgwzzb@163.com,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0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2-6:2020-2021年校五四评优申报表汇总.docx
附件7: 2020-2021年校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百佳)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团干、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