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团省委相关通知精神,我校现就2021年“攀登计划”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校内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是广东省政府每年从财政经费预算中划拨专门用于推进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的专项资金。2021年拟拨付财政资金 2100 万元,在全省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具有前沿性、开创性的科技创新实践研究。项目通过培育、孵化、竞赛、提升等形式,鼓励大学生参与到科技创新中,并为广东省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青年大学生。
二、项目类型
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分类,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本类项目限定在机械制造、能源化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数理5个学科领域内,主要针对相应学科或领域前沿问题进行探索研究,要求具有较强的前沿性和学术性。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本类项目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领域内,主要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通过理论探索和实证调查,分析得出具有较强可行性、前瞻意义的对策、建议或学术论文。
(三)科技发明制作。本类项目限定在机械制造、能源化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数理5个学科领域内,突出科技创新、发明创造,要求作品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三、资助等级
项目资助等级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重点项目每个资助4.5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1.5万元。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重点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1万元。
(三)科技发明制作,重点项目每个资助6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2万元。
四、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以学生为负责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申报作者(含团队成员)限本科生。申报学生限申请1个项目,不能同时参与多个项目;一个项目限申报一个项目类型;项目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10人。毕业班学生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实施周期内的“攀登计划”项目团队成员(含负责人),原则上不申报新项目。
2.项目指导教师至少1名,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或者丰富的实践教学工作经验,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形成研究成果,协助做好项目经费管理。原则上每位指导老师每年只指导1个项目;在项目研究实施周期内的“攀登计划”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推荐指导新申报项目。
3.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项目预期成果能够达到《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结题验收绩效目标。
4.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申报项目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立项前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6.已经结题或正在研究阶段的“攀登计划”项目不再申报。曾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现已取得后续研究进展,预期能够形成重要研究成果的项目,可参与本次申报。
7.项目选题要求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申报项目应填写“项目来源”,例如:教师主持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研究课题的子课题、学校挑战杯“金种子”培育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省级以上立项项目、挑战杯获奖后续研究项目等。其中,申报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的选题还应符合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选题导向,或在全国“挑战杯”竞赛参考题(附件2)中进一步细化确定项目选题。
五、推荐名额及要求
1.各学院推荐的基本名额为2或3个。2019年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作品所在学院增加1个推荐名额;根据2019年攀登计划项目申报结项情况,未能按期结题的项目所在学院减少1个推荐名额。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3。
2.建议各学院重点推荐已取得重要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有较大培育潜力的学生课外科研项目,尤其是2020年学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与教师重大研究课题(含子课题)结合的项目等,为“挑战杯”省赛、全国赛培育和选送优秀作品。
六、申报流程
(一)学生申报
申报者(团队负责人)根据不同的申报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附件4-6)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团委。同时,申报者需登陆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sp.scnu.edu.cn),在“智慧团建——科技项目申报”栏目中进行相应的电子申报。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数量推荐项目参加学校选拔,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填写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7,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并同步完成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的院审推荐工作。
各学院于2020年11月27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学院推荐项目申报书(附件4-6)纸质版一份、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一份交至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申报书包括Word和PDF)发送至scnukejibu@126.com;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2021年攀登计划申报书”,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2021年攀登计划申报书+课题名称+第一作者姓名”。
注意:由于申报时间较紧,拟于12月2日前同步组织各学院推荐项目完成“广东攀登计划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上申报,具体另行通知。
(三)学校评审推荐
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团省委通知文件要求确定学校推荐项目名单。
(四)省级评审立项
团省委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确定立项结果。最终立项结果以团省委公布的为准。
七、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团省委撤销当年申请项目资格;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冒用指导老师科研成果或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
八、其他
1.“攀登计划”专项资金仅接受学校统一申报,校内仅接受各学院(研究院)推荐申报,不接受个人(团队)单独申报。
2.建议各学院结合本院实际,将“攀登计划”学校推荐项目同时作为2021年学校挑战杯“金种子”培育项目进行支持与培育。
3.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科技调研部或各学院团委。
校团委联系人:张思慧老师 020-85211036
石牌校区:刘德聪 13168611139,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刘镇源 15916434656、香雪怡 13580828876,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梁锡泓 15692482280,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工作邮箱:scnukejibu@126.com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pdf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攀登计划各学院申报名额.doc
附件4:【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重点项目作品申报书.doc
附件5:【自然科学学术论文类】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重点项目作品申报书.doc
附件6:【科技发明制作类】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重点项目作品申报书.doc
附件7:“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