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八届“挑战杯•创青春”华南师范大学 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9-09-24 18:27:26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奋发成才,增强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建设人才,根据全国“创青春”竞赛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创业学院决定举办第八届“挑战杯·创青春”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

二、竞赛内容

“挑战杯·创青春”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大赛分为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三项主体赛事。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参赛对象

凡在2019年11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华南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三项主体赛事。

在华南师范大学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四、参赛项目申报条件

(一)创业计划竞赛

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竞赛评委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实得总分基础上视情给予1%至5%的加分;在细分组别上,分为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B.生物医药,C.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D.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E.材料,F.机械能源,G.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已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参赛要求(见下文)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截至2019年11月1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未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时间截至2019年11月1日)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要求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截至2019年11月1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三)公益创业赛

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参赛要求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五、参赛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鼓励不同知识结构、专业背景、学历层次的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自由组队,每个团队必须确定团队负责人1人,且每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跨学院的团队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申报学院参加全校的初赛。

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六、奖项设置与学时认定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若干。另设学院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大赛为学校本科非正式课程支持项目之一。参赛项目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等材料后,项目负责人视为修读该门非正式课程,可获得6个学习小时数认定;参赛项目进入校级复赛后,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均视为修读该门非正式课程,可获得6个学习小时数认定。

七、推进步骤

本次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9月至10月,开展活动宣传、赛前培训。

(二)10月30日前,各学院汇总并提交参赛团队材料。

(三)11月,初赛、复赛。

(四)12月,决赛。

八、作品申报

(一)学院推荐作品数量

为进一步选拔和培育作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本次大赛各学院推荐参赛作品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学院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人数的0.5%,注意兼顾不同主体赛事、不同类别和组别。学院组织参赛情况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参考。

(二)各参赛团队填写《作品申报表》,撰写《商业计划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2.创业计划竞赛(已创业类)、创业实践挑战赛的参赛项目,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为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各参赛团队提交《作品申报表》1份,《商业计划书》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PDF文件)交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汇总后交校团委。同时,参赛团队负责人需登陆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sp.scnu.edu.cn),在“智慧团建——科技项目申报”栏目中进行相应的电子申报。

请各学院团委汇总填写《学院参赛作品汇总表》并盖学院公章,连同参赛团队的《作品申报表》《商业计划书》, 于10月30日(周三)下午17:00前交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PDF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scnukejibu@126.com

九、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切实做好作品遴选和指导工作,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目标发挥积极作用和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培育。各学院推荐参赛项目要注重与“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攀登计划”“金种子”等培育项目有机衔接,鼓励学生将科技创新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要充分用好本单位实验室、实训实践基地等资源,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将科技成果转化,挖掘有竞争力的项目参加赛事、做好培育,给予场地、技术、人员、财力等方面支持。

(三)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大赛要求,对参赛作品申报表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作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联系人:张思慧  020-85211036

石牌校区:何美蓉13025137250,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陈滢琪13542825580,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曾信颖15692482280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创业学院

2019年9月24日


附件:

第八届“挑战杯•创青春”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docx

2019年“挑战杯·创青春”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大赛资格审查标准.xlsx

2019年“挑战杯•创青春”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