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遴选及招募工作,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华师〔2017〕12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以及基层青年工作等。
二、遴选名额
教育部今年下达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名额16名,我校今年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名额4名,共20名。
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招募,不受推免名额限制。
三、推荐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办法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华师〔2017〕121号,见附件1)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推免的附加分条件见附件2。
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招募,不受《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资格条件”限制,“选拔办法”和“推荐程序”参照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推荐程序
(一)组织报名。组织学生报名申请,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报材料。根据学校推免通知要求,学生不能同时申请两类以上(含两类)推免计划。
(二)材料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报学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同时对通过初审的学生信息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院报送名额不限。学校项目办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三)学校考核与审定。学校项目办拟于9月10日至12日对通过复审的学生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后,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获推免资格人选(含候补)。
(四)公示公布。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含候补)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名单。
五、服务地及服务单位
为集中发挥我校支教团的力量,加强团队的自我管理、确保志愿者的安全,我校支教团成员将会统一安排在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等3个服务地。服务单位设置在服务地县级以下(不包括县)中、小学。
六、政策保障
(一)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要求,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保留学籍1年,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二)志愿服务期间,服务地项目办按照西部计划政策文件发放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落实志愿者社会保险。
(三)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县项目办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志愿者学生档案。同时,全国项目办印发研究生支教团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四)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返校读研期间纳入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优先推荐参评各级优秀志愿者,优先推荐担任兼职辅导员、助教、助研、助管等工作,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有关部门、团委组织开展的挂职、借调、出访、交流、进修、学习等活动。
七、工作要求及其他说明
(一)学生报名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向学院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请表》(附件3,在读研究生需有导师同意、学院批准的意见);
2.《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
3.个人申请书(800字以内);
4.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5);
5.主要志愿服务情况证明(附件6);
6.大一至大三成绩单复印件;
7. 大学英语等级证明;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7,预报名已提交的,不用重复提交)。
(二)学院材料提交
1.学院汇总的《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以此次填报为准);
2.各学院对通过初审学生信息的公示文件。
根据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预通知的安排,各学院请将学院上报材料和学生报名材料,于2019年9月6日(周五)下午4点前提交纸质版至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scnuyanzhituan@163.com。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通过学校项目办组织的体检,按照团中央“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实施。
2.因推荐名额有限,为保障广大同学利益,各学院须向学生说明并要求学生须经认真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被推荐者推免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一经确定,学校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的申请。
联系人:吴蓉、毛金鑫,联系电话: 020-85211037
石牌校区:行政楼325校团委办公室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团工委办公室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附加分方案
3.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请表
4.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5.家长知情同意书
6.主要志愿服务情况证明
7.附加分证明材料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