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思政人才专项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是学校思政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学校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今年我校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名额初定6名。
二、推荐办法
推荐办法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工作遴选办法(试行)》(华师﹝2017﹞122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推免的附加分条件见附件2。
三、推荐程序
(一)组织报名。组织学生报名申请,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报材料。根据学校推免通知要求,学生不能同时申请两类以上(含两类)推免计划。
(二)材料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报校团委,同时对通过初审的学生信息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院报送名额不限。校团委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三)学校考核与审定。校团委拟于9月10日至12日对通过复审的学生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后,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获推免资格人选(含候补)。
(四)公示公布
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含候补)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名单。
四、政策保障
(一)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为入选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二)入选学生工作实践期间,由实践单位发放工作、生活和交通补贴。
五、工作要求及其他说明
(一)学生报名材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向学院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申请表》(附件3);
2.《思政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
3. 个人开展专职辅导员工作设想(1500字以内);
4.大一至大三成绩单复印件;
5.大学英语等级证明;
6.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7.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5,预报名已提交的,不用重复提交)。
(二)学院材料提交
1.学院汇总的《思政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以此次填报为准);
2.各学院对通过初审学生信息的公示文件。
根据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预通知的安排,各学院请将学院上报材料和学生报名材料,于2019年9月6日(周五)下午4点前提交纸质版至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cnu412yjs@163.com。
(三)其他说明
因推荐名额有限,为保障广大同学利益,各学院须向学生说明并要求学生须经认真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被推荐者推免资格一经确定,学校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
联系人:张思慧,联系电话:020-85211036
石牌校区:行政楼325校团委办公室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团工委办公室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工作遴选办法(试行)
2.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附加分方案
3.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申请表
4.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思政人才专项推免申请人信息一览表
5.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附加分证明材料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