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结项认定的通知

2019-06-25 17:00:35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团省委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我校将对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开展结项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根据《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附件1),按要求检验项目成果材料,并根据实际结果,登录“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填写完成《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校级结项认定表》(附件2),并将成果相关材料附上《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封面》(附件3)。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一)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需上传原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所在页,并附说明体现论文作者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需上传录用通知书、论文原文及学院盖章证明(必须说明论文作者是否有项目学生成员、论文是否标注“攀登计划”项目编号);

3.未投稿或未录用(在审或返修)论文:需上传论文原文或工作报告;

4.核心期刊证明:如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需上传学院盖章证明(详见附件 4)。

(二)专利成果

1.专利已授权:需上传专利授权证明,并附说明指出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

2.专利已受理未授权:需上传专利受理证明(注明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及学院盖章证明(必须说明专利是否有项目学生成员);

3.专利已申请未受理:需上传相关材料及团委盖章证明(说明项目开展的具体情况) 。

(三)其他获奖成果

需上传获奖证明及团委盖章证明(团委证明必须注明获奖成果是否为本项目成果、是否有项目学生成员)。

(四)研究报告

各项目团队需上传一份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500 字以内),包含项目研究进展、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

(五)实物证明

相关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实物给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组织专家老师进行验收,并出具实物证明,学院可参照模板(详见附件4)。

另,项目发表论文需有财务部门提供的资金使用情况证明此材料由校团委统一办理

各位项目负责人请于7月8号12:30前上交以上材料纸质版(附件2、附件3、成果材料)一式两份至各学院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附件2、附件3、成果材料)至学院团委邮箱(询问学院团委),邮件统一命名为“2018攀登计划结项材料+负责人姓名”。

二、学院团委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

学院团委收到的材料后,由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对本学院“攀登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的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可参考附件1),由学院团委书记把关负责,审核通过后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附件4)。同时告知作者审查结果,及时更新结题材料电子版。所有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成果材料)最终由学院团委于7月10号(周)1150前上交,并发送电子版至校团委邮箱:scnukejibu@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2018攀登计划结项材料+负责人姓名”),石牌校区交到行政楼326校团委办公室,大学城校区交到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南海校区交到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三、校团委对结题材料进行最后的审查及上交团省委

校团委收集所有攀登计划的结题证明材料后,对材料进行最后的审查工作,审核通过后在相应证明文件上加盖校级相关部门公章,最终由校团委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团省委。

 

联系人: 张思慧 020-85211036

            刘如愿 18316398928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docx

附件2: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校级结项认定表.docx

附件3: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封面.docx

附件4: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证明模板(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