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团省委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我校将对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开展结项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根据《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附件1),按要求检验项目成果材料,并根据实际结果,登录“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填写完成《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校级结项认定表》(附件2),并将成果相关材料附上《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封面》(附件3)。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一)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需上传原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所在页,并附说明体现论文作者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需上传录用通知书、论文原文及学院盖章证明(必须说明论文作者是否有项目学生成员、论文是否标注“攀登计划”项目编号);
3.未投稿或未录用(在审或返修)论文:需上传论文原文或工作报告;
4.核心期刊证明:如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需上传学院盖章证明(详见附件 4)。
(二)专利成果
1.专利已授权:需上传专利授权证明,并附说明指出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
2.专利已受理未授权:需上传专利受理证明(注明专利发明人及专利权人中的指导老师和项目团队成员)及学院盖章证明(必须说明专利是否有项目学生成员);
3.专利已申请未受理:需上传相关材料及团委盖章证明(说明项目开展的具体情况) 。
(三)其他获奖成果
需上传获奖证明及团委盖章证明(团委证明必须注明获奖成果是否为本项目成果、是否有项目学生成员)。
(四)研究报告
各项目团队需上传一份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500 字以内),包含项目研究进展、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
(五)实物证明
相关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实物给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组织专家老师进行验收,并出具实物证明,学院可参照模板(详见附件4)。
另,项目发表论文需有财务部门提供的资金使用情况证明,此材料由校团委统一办理。
各位项目负责人请于7月8号12:30前上交以上材料纸质版(附件2、附件3、成果材料)一式两份至各学院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附件2、附件3、成果材料)至学院团委邮箱(询问学院团委),邮件统一命名为“2018攀登计划结项材料+负责人姓名”。
二、学院团委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
学院团委收到的材料后,由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对本学院“攀登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的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可参考附件1),由学院团委书记把关负责,审核通过后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附件4)。同时告知作者审查结果,及时更新结题材料电子版。所有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成果材料)最终由学院团委于7月10号(周三)11:50前上交,并发送电子版至校团委邮箱:scnukejibu@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2018攀登计划结项材料+负责人姓名”),石牌校区交到行政楼326校团委办公室,大学城校区交到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南海校区交到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三、校团委对结题材料进行最后的审查及上交团省委
校团委收集所有攀登计划的结题证明材料后,对材料进行最后的审查工作,审核通过后在相应证明文件上加盖校级相关部门公章,最终由校团委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团省委。
联系人: 张思慧 020-85211036
刘如愿 18316398928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docx
附件2: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校级结项认定表.docx
附件3: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封面.docx
附件4:2018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证明模板(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