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思政人才专项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是学校思政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学校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应届毕业生的推免名额待教育部9月份下达后方可确定。
二、推荐办法
推荐办法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工作遴选办法(试行)》(华师[2017]122号,附件1)文件要求执行。
经研究,确定本年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的附加分条件,见附件4。
三、推荐程序
(一)组织报名。组织学生报名申请,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报材料。
(二)材料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报校团委。9月初正式报名时,对通过初审学生信息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院报送名额不限。校团委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三)学校考核与审定。校团委对通过复审学生进行考核,具体另行通知。考核后,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获推免资格人选(含候补)。
(四)公示公布
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含候补)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名单。
四、资料提交
(一)预报名资料提交
1.各学院组织学生预报名,填报《思政人才专项计划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附加分证明材料(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6月7日(周五)下午4点前提交纸质版至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cnu412yjs@163.com。
2.组织预报名同学加入咨询微信群,方便咨询和后续选拔工作。微信群二维码如下:(7天有效)
(二)正式报名资料提交
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申请审批表》(附件2);
2.个人开展专职辅导员工作设想(1500字以内);
3.大一至大三成绩单复印件;
4.大学英语等级证明;
5.学生干部任职证明;
6.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预报名已提交的,不用重复提交)。
五、政策保障
(一)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为入选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二)入选学生工作实践期间,由实践单位发放工作、生活和交通补贴。
六、其他说明
(一)因推荐名额有限,为保障广大同学利益,各学院须向学生说明并要求学生须经认真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被推荐者推免资格一经确定,学校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
(二)拟推荐的推免生候选人需通过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校公布思政人才专项计划入选名单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入选学生签订《协议书》,做好培训、上岗、读研等工作。
联系人:张思慧,联系电话:020-85211036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工作遴选办法(试行)(华师[2017]122号)
2.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申请表
3.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思政人才专项推免申请人信息一览表
4.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附加分方案
5.思政人才专项计划推免附加分证明材料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校团委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