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9〕18号)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校团委将于5月起开展毕业生团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出对象
2019届全校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中的共青团员与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
二、线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
(一)省内去向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
省内团组织关系转接(包括已落实工作单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省内升学等情况)只需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线上转接流程,不需开具介绍信。具体请参按照《毕业生团员转接工作指引》(附件2)、《团组织转接工作指引》(附件3)要求进行操作。
1.毕业生团员通过“智慧团建”微信移动端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毕业生团支部和直接上级组织登录系统审核毕业生团员转出申请,协助团员完成转接流程;
3.升学毕业生团员的线上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则上应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
(二)省外去向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
毕业生团员如需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团组织,或转接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不含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的中央企业)、全国铁道系统和全国民航系统的团组织,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或转入军事(武警)院校学习或工作的,需完成线上转接流程,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具体请参按照《毕业生团员转接工作指引》(附件2)、《团组织转接工作指引》(附件3)要求进行操作。
1.毕业生团员在“智慧团建”微信移动端将组织关系转接到“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
2.各学院团委汇总需开具介绍信的毕业生团员信息,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4)、《毕业生团员介绍信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6月10日-6月14日或7月12日-7月14日向校团委提交申请(电子版发送至各校区工作邮箱,纸质版提交至各校区办公室),由校团委统一开具介绍信;
3.毕业生团员凭介绍信到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所在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将回执统一上交至校团委,校团委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三)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团员,参照党组织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团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保持党团一致,团员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具体请参按照《毕业生团员转接工作指引》(附件2)、《团组织转接工作指引》(附件3)要求进行操作。
1.团员离校出国前,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团员出国留学(出境学习)保留团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6),并在“智慧团建”微信移动端将组织关系转接到学院的“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团支部”。
2.各学院团委汇总团员提交的申请表(附件6),填写《毕业生团员出国留学(出境学习)信息汇总表》(附件7),于6月10日前向校团委提交申请(电子版发送至各校区工作邮箱,纸质版提交至各校区办公室),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3.各学院团委于6月10日前登陆“智慧团建”系统建立“2019届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该类团员,与团员保持定期联系,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线下毕业生团员档案转出
(一)毕业生团员转出信息收集
各学院团委组织部对本学院毕业生团员的团籍情况进行统计,按要求填写《支部转出团籍登记表》(附件8),并于5月13日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校团委各校区工作邮箱,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
(二)毕业生团员档案核对
1.校团委组织部协同各学院团委组织部根据《支部转出团籍登记表》(附件8)核对毕业生团籍情况;
2.团籍核对无误后,各学院团委将毕业生团员证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由校团委加盖转出章以及填写转出时间。
(三)毕业生团员档案接转
各学院团委组织部将毕业生团员档案领回后,填写《转出团籍签收表》(附件9),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报送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
四、明确工作责任
(一)团员必须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后,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委应及时审核团员的转接申请,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进入“转入团支部待审核”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委待审核”状态后,转出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团员联系督促转入团支部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委及时审核转接申请。转入团支部未审核同意接收团员之前,由原团支部继续履行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因转接流程跨月而产生的欠交团费由转出团组织负责收缴。
(二)转入团支部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含30日)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审核工作,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转入团支部同意接收并自动审核通过;转入团支部的上级团委必须在72个小时内完成接收审核,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上级团委同意接收该团员并自动审核通过;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由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承担。
(三)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如无故退回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团员可在被退回的30个自然日内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申诉,由转出和转入方的共同直接上级组织仲栽。如上级仲裁通过团员申诉,则团员直接转接到转入支部;如申诉被驳回,则团员仍归属转出团支部。审核团员转出、转入申请必须实事求是,转出团组织尤其要把好团员去向关。
五、工作要求
(一)摸清毕业生团员底数。各团支部需于5月13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全面完善组织资料中“毕业年份”字段。团省委将于5月下旬起,按“毕业年份”字段统计2019年应在系统中应发起毕业生团员转接的团员数,该数据将与2018年“命脉工程”攻坚阶段报送的2019年毕业生团员数对照,作为毕业生团员摸底工作情况的评价指标,有关情况将进行通报。请各学院团委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完善好相关资料。
(二)抓好毕业生团员转出源头。各级团组织要把组织关系转接纳入毕业生离校整体的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团委书记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全面熟悉和掌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的各项政策,尤其要认真、严格、慎重审核毕业生团员的就业和升学具体详细去向,确保转出工作高效推进。要严明团的组织纪律,强化毕业生团员的团员意识、团章意识教育,引导团员重视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
(三)工作推进节点
6月10日前,线下毕业生团员档案转出全面完成。
6月30日前,线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80%。
9月30日前,线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应转尽转。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李斯棋,联系电话:020-85211036
石牌校区:
联系人:沈嘉文 邮箱:scnuyouth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郭绮琪 邮箱:scnutgw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
联系人:李诗豪 邮箱:nhtgwzzb@163.com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文件下载: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9〕18号).pdf
附件6:团员出国留学(出境学习)保留团组织关系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