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集体奖项
1.五四红旗团委
2.先进团支部(总支)
3.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4.“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
3.优秀团支部书记
4.百名优秀共青团员
二、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改革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基础团务扎实。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8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原则上要达到全校平均水平。
5.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原则上应获得过2017年以来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7.有关数据统计自2017年5月开始算起。
(二)先进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团的组织架构健全,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改革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完备,团干部入驻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基础团务扎实。工作制度健全,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总支)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4.队伍建设扎实。班子成员配套齐全、分工明确、作风扎实、按期换届;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班子成员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
5.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6.全体团员本学年没有受任何处分。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具备“先进团支部(总支)所有申报条件。
2.所在团支部(总支)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动开展好,有亮点,有特色,工作成效突出。
3.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在团员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具有较好影响。
4.所在团支部(总支)或团员2018年5月至今曾获市(校)级以上(含市、校级)团委的表彰或奖励。
(四)“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
1.时间截至2019年4月,项目开展时间超过一年。
2.项目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注意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紧密围绕青年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开展顺利并取得明显成效。
3.项目能够结合共青团工作重点和热点,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
4.项目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五)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经历,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自2018年5月至今,学业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无重修记录。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工作能力过硬。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在团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团的各项重点工作,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真抓实干、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经历,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至今在我校各级团组织任职满半年以上(含半年)。不含学生会系统、社团联合会系统、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等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
6.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员在线报到、团干部入驻移动端全面完成;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
7.自2018年5月至今,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记录。
(七)优秀团支部书记
1. 具备“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业务熟悉、责任心强,支部政治建设引领好,组织基础建设好,基础团务扎实有效,团日活动开展好,服务青年有举措,“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推优”工作成效好。
3.本人任职的团支部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不存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情况(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
5.截至2019年4月,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含半年);
6. 自2018年5月至今,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记录。
(八)百名优秀共青团员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所有申报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和较强的担当意识;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青年好声音,弘扬网络正能量;模范作用突出,在思想引领和专业领域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校园文化方面有突出表现,曾在该领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奖励的优先考虑。
(1)创新创业类: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并顺利结题;或参加省级以上与本人主修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或创业竞赛,并取得显著成绩;或运用专业知识作出重要的技术发明,获得专利证书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运用所学知识整合各方面资源,自主创业,获得一定的创业成果。
(2)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大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级以上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或担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队长或副队长,带领团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奖励;或积极参加“展翅计划”实习见习活动,获得广东省“展翅计划”优秀实习生;或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带领所在社团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3)志愿服务类:总志愿服务时长超过100小时;或获得省级以上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或参与西部计划、山区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希望乡村计划或西藏林芝支教志愿服务项目,表现突出,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志愿服务领域奖励;或作为以上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带领所在团队获得省级以上志愿服务领域奖项。
(4)校园文化类:在省级以上体育或文艺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与文学、艺术相关的省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申报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1.五四红旗团委以自愿为原则申报,每个学院可申报1项。(申报表见附件2)
2.“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以自愿为原则申报,每个学院可申报1-2项。(申报表见附件3)
3.先进团支部(总支)申报名额=(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总支)总数)×10%,不足整数的不计,不足1个单位的以1个单位计,个别学院略有调整。(申报表见附件4)
4.每个学院可申报1个本科生红旗团支部(总支);研究生红旗团支部(总支)以自愿为原则申报,每个学院可申报1个,最终评出5个研究生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见附件4)
5.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额=学院团员总数(本科生、研究生团员总数)×4%,不足整数的不计,不足1个人的以1人计,个别学院略调整。(申报表见附件5)
6.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学院团干部总数×10%,不足整数的不计,不足1个人的以1人计,个别学院略微有调整;其中,团支部(团总支)干部获评名额比例不得低于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总数的20%。(申报表见附件6)
7.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名额=学院团支部总数×10%,不足整数的不计,不足1人的以1人计,个别学院略有调整。(申报表见附件7)
8.百名优秀共青团员由学院推荐和学校推荐产生。(申报表见附件8)
(1)学院推荐。各学院分类(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校园文化类)择优推荐百名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每一类别分别推报1人。可重复推报获得本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优秀团支部书记的先进个人。
(2)学校推荐。从校级团学组织择优推荐一定数额的候选人参评。
9.华师附中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团委、图书馆教工团总支申报名额单列。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上交要求
1.填写推荐表。各单位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其中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要在“申报类别”栏注明“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字样;申报“百优共青团员”的要在“申报类别”注明所属类别。
2.撰写评优材料。评优材料要突出先进性和典型性。其中,申报“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的需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申报五四红旗团委、百名优秀共青团员奖项的需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3.各学院应汇总所有项目相关材料,填写《优秀个人申请汇总表》(附件9)、《优秀个人学业情况一览表》(附件10)、《百名优秀共青团员申请汇总表》(附件11)、《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汇总表》(附件12)。
4.材料上报时间。各学院于4月15日(周一)17:00前将各个奖项的申报表、评优材料和各类汇总表上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各校区工作邮箱。
(二)电子版材料上交要求
各奖项材料打包集合成三个以“学院名称+该奖项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具体参考附件文件夹建立样板:
1.学院名称+重要奖项;
包括“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百名优秀共青团员”四个文件夹,各个文件夹均以“学院名称+奖项名称”命名。
2.学院名称+普通奖项;
包括“先进团支部(总支)”、“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四个文件夹,各个文件夹均以“学院名称+奖项名称”命名。
3.学院名称+汇总表;
包括“优秀个人申请汇总表”、“优秀个人学业情况一览表”、“百名优秀共青团员申请汇总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汇总表”四个文件夹,各个文件夹均以“学院名称+表格名称”命名。
各二级学院团委需认真组织好本次评优工作,对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团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学院评优要在各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联系人:李斯棋 电话:020-85211037
石牌校区:沈嘉文
邮箱:scnuyouthzzb@163.com,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郭绮琪
邮箱:scnutgwzzb@163.com,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李诗豪
邮箱:nhtgwzzb@163.com,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