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我校首期“未来教育家”人才培养工程学员的通知

2018-12-12 18:54:20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部署,切实推进广东“新师范”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和教育管理者,现启动我校首期“未来教育家”人才培养工程学员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我校师范教育特色优势,根据大学生精英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从提升思想境界、优化知识结构、锤炼专业能力、开拓前沿视角等方面着手,在我校学生中培养一批信念坚定、专业突出、敢于创新,具有国际视野、面向未来的教育家,为他们逐步成长为中国教育事业发展、改革的践行者、掌舵人奠定基础。

二、培养方案

(一)培养对象

面向2016级、2017级本科生及一、二年级研究生。

(二)培养人数

每年培养人数约60人。其中,学院推荐约50名,自荐约10名。

(三)培养时间

    每期培养时间是两年。首期培养时间从2019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

(四)培养方式

主要从理论授课、教育实践、教育调研、国际游学等四个方面开展培养。

(五)课程设置

必修课程开设教师职业道德与素养、演讲与口才、国际与未来教育展望等专题,选修课程开设教育管理、教育研究和师范技能等不同方向的专题。

(六)导师配备

实行双导师制。选聘5-6名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内专家学者为理论导师,选聘5-6名中小学名师及校长、教育行政机构负责人为实践导师。

(七)学习成果及评价

    学习成果进行分阶段评价。第一阶段为理论学习环节,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需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论文,论文得分将计入第一阶段的学习成果,得分排名前50%的学员进入第二阶段的学习;第二阶段包含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环节,需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得分将计入第二阶段的学习成果,得分排名前10名的学员获评“卓越学员”称号,并同时获得国际游学名额。若学员在学习期间,在师范技能、学术科研等领域的竞赛中获得省级及国家级奖项,酌情加分。

(八)激励措施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学习将获得非正式课程学时;每期评选10名“卓越学员”,校级优秀团员评比给予该项目单列支持;符合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免试保研资格条件的学员,可优先推荐;学员可优先获得学校各类学生外访、交流和培训机会,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活动中享有优先参与机会。

三、学员遴选

(一)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有马列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

2.曾在省级、国家级师范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对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改革研究等有着浓烈的兴趣爱好;

4.尽量不与校内其他特长班、提高班重复推荐;

5.我校“三班一营”(青马班、卓越班、青训营)毕业学员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参照选拔条件和分配名额(附件1),择优推荐。学院推荐名额共约为50人。

2.自荐。校团委接受学生的报名,并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组织面试,依据选拔条件进行选拔。自荐名额约为10人。

(三)选拔方式

学院推荐人选直接入围,自荐人选需要经过校团委组织的面试及考察,面试考察的内容主要涉及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师范技能等。面试时间初定12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组织报名者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首期“未来教育家”人才培养工程学员推荐表》(见附件2 )和《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于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学院+‘未来教育家’学员推荐表”。

(二)自荐学生填写《华南师范大学首期“未来教育家”人才培养工程学员自荐表》(见附件4),于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学院+姓名+‘未来教育家’学员自荐表”。

 

联系人:李斯棋,邮箱:scnuwljyj@163.com,联系电话:020-85211037

上交材料地点:  石牌校区: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1:学院推荐人数分配表.docx

附件2:学员推荐表.doc

附件3: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4:学员自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