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之第七届“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11-12 22:58:51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二级团委: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七届“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团十八大和省第十四次团代会工作部署,发挥“灯塔工程”思想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面向全省各高校寻找、推选出一批优秀青年大学生,通过对大学生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学生的精神标杆。

二、活动主题

青春引航 南粤榜样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四、评选形式

(一)评选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 为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学习态度良好、成绩优良,有健康向上的文体爱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 参评者需在某些特定领域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事迹,例如思想引领、创新创业、实践公益、文艺体育、对外交流、道德风尚等(见附件1),并在师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4. 参评事迹要求主要集中于2017和2018年;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环节

1. 高校民主推荐。参评者通过学生团体推荐、学生联名举荐、个人自荐等形式,填写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学校团委,经资格审查、民主评选、名单公示后,由各高校团委在指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承办单位。

2. 初步遴选。相关领域代表组成初审委员会,对参评者报名材料及实际情况进行充分摸底调查,在确保其真实性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民主投票的方式,择优筛选出候选人。组委会公布预备候选人名单,进一步收集候选人视频、照片、文字等材料,并通过各类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和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审委员会评选的重要参考。网络投票杜绝恶意刷票、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相关情况。

3. 终审评选。邀请专家学者、师生代表及相关媒体代表组成终审委员会,对预备候选人报名材料及网络投票情况进行评审投票,选出“年度十大人物”候选人及提名奖候选人。组委会将在全省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学校师生对候选人存在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并申请对相关名单进行调整和重新公示。公示期后,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分别授予相应“感动南粤校园”年度十大人物及提名奖。

五、奖项设置

活动将根据申报情况,评选出10个“感动南粤校园”年度十大人物及若干个提名奖。

六、推报方式

参评者在11月23日前将参评者推荐表(附件2)、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求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和参评者相关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规格为1寸即2.5*3.5cm,像素不小于413*295;其他能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以邮件方式打包发至校团委邮箱scnutwxcb2016@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为“校区+姓名+年度十大人物推荐”。纸质版推荐表(附件2)的空白处加盖学院团委书记签名、盖章,交各校区团委办公室。

 

石牌校区:  行政楼326办公室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办公室

南海校区:  学生活动中心1楼115办公室

 

联系人:李喆慧 85211036

           何嘉俊 18719337319

 

附件:

附件1:第七届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参考领域.docx

附件2:第七届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推荐表.docx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