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参加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的通知

2018-10-28 00:26:31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开展“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参赛队伍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灯塔筑梦,引吭高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4日。

、报送方式

各学院团委于2018年11月4日前汇总本学院作品,并将《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复赛报名表》(附件1)、学院汇总表(附件2)及参赛视频以邮件方式报送邮箱scnutwwyb@163.com每份参赛作品文件以“学院名称+节目名称+选手姓名”命名并打包,学院团委汇总本学院参赛作品上报(附件1、2需加盖学院公章并扫描成PDF版),邮件以“省歌手大赛+学院名称”命名。

本次选拔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学院进行院内筛选,原则上不超过三件推荐作品。

六、参赛要求

1.参赛学生可以个人或组合方式以及采用原创、改编、新唱、翻唱等形式演唱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内容积极向上、旋律朗朗上口的歌曲,体现当今社会发展主流思潮,反映当代青年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鼓励歌曲创作、挖掘优秀作品、促进艺术交流,对于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将酌情加分。若参赛学生所演唱曲目中含有原创、改编、新唱、翻唱等元素,请在作品料报送时以书面形式将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一并提交,以供专家评委参考。专家评委将对优秀原创作品给予一定程度的加分。

3.校团委将邀请评委对参赛者报送的视频进行评审。参赛视频要求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x1080),并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时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单个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播放内容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及指导老师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请各学院团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及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11月4日前完成报送工作,凡不符合要求的视频一概视为不合格作品,不予参赛。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复赛报名表》.docx

附件2:学院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