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遴选及招募工作的通知

2018-09-07 15:59:42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遴选及招募工作,根据全国项目办《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8〕17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二、遴选名额

教育部今年下达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名额12人,我校今年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名额4人,共16人。

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招募,不受推免名额限制。

三、推荐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办法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华师〔2017〕121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招募,不受《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资格条件”限制,“选拔办法”和“推荐程序”参照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附加分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附加分加分条件如下:

(一)中共党员,加3分。

(二)荣誉称号:大学以来获各级党组织评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获各级团学组织评出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百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等荣誉称号,校级加3分,省级及以上加5分。此方面只计算最高分的一项,不累计计分。

(三)师范技能竞赛:获权威机构主办的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奖励,校级加3分,省级及以上加5分。此方面只计算最高分的一项,不累计计分。

(四)奖学金与竞赛学术科研成果:大学以来获得以下奖励成果之一:

1.获“国家奖学金”,加5分。

2.在权威机构主办的学科竞赛(不含师范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含美术类的参展),加5分。

3.在学校科研部门界定的B级及以上刊物、当年收录的(CSSCI)南大核心或《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大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排名前三的作者),加5分。

4.取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四的作者)、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三的作者)、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二的作者),加5分。

5.参与省级及以上各类大学生课外科研项目并结题(排名前三的作者),加5分;

奖学金与竞赛学术科研成果方面只计算最高分的一项,不累计计分。

(五)热心公益,有突出的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经历。获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个人荣誉,加5分;主持的志愿服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团组织评出的公益项目奖励或资助,加5分;参加我校赴西藏林芝支教并完成支教服务,加5分;获得我校“青年志愿者勋章”,加3分。此方面只计算最高分的一项,不累计计分。

五、推荐程序、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时间

推荐程序

工作要求或说明

 

9月9日前

 

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请表》(附件2,在读研究生需有导师同意、学院批准的意见);

2.《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

3.个人申请书(800字以内);

4.大一至大三成绩单复印件(本科应届毕业生)或读研期间成绩单(在读研究生)、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

6.主要志愿服务情况证明(附件5);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9月9日

 

学院初审

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报校团委,并同步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院报送名额不限。

请各学院于9月9日(周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cnuyanzhituan@163.com。

9月10-12日

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为此期间的一天,具体另行通知。

9月13-24日

学校审定、公示与公布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六、服务地及服务单位

为集中发挥我校支教团的力量,加强团队的自我管理、确保志愿者的安全,我校支教团成员将会统一安排在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等3个服务地。服务单位设置在服务地县级以下(不包括县)中、小学。

七、政策保障

(一)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要求,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保留学籍1年,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二)志愿服务期间,服务地项目办按照西部计划政策文件发放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落实志愿者社会保险。

(三)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县项目办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志愿者学生档案。同时,全国项目办印发研究生支教团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四)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返校读研期间纳入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优先推荐参评各级优秀志愿者,优先推荐担任兼职辅导员、助教、助研、助管等工作,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有关部门、团委组织开展的挂职、借调、出访、交流、进修、学习等活动。

八、其他说明

(一)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通过学校项目办组织的体检,按照团中央“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实施。

(二)因推荐名额有限,为保障广大同学利益,各学院须向学生说明并要求学生须经认真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被推荐者推免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一经确定,学校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的申请。

(三)拟推荐的推免生候选人需通过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推免生资格。

(四)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处负责组织推免生的接收录取工作以及推免相关材料的报备,并根据当年遴选名额单列相应的招生指标,待当年研究生支教团入选名单确定后划拨至相关学院。

(五)学校公布研究生支教团入选名单后,根据团中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入选学生签订《招募协议书》,做好预备期培训、派遣上岗、服务期满返校读研等工作。

 

联系人:吴蓉,联系电话:020-85211036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

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

请表

3.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4.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家长知情同意书

5.主要志愿服务情况证明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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