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团省委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我校将对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开展结项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根据《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附件1),按要求检验项目成果材料,并根据实际结果,登录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结项认定网上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http://gd.kejichuangxin.net ),并填写完成《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校级结项认定表》(附件2)。并将成果相关材料附上《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封面》(附件3)
另,项目发表论文需有刊物等级评定证明,此证明由校团委统一核实办理;项目制作出实物,需有实物与项目研究内容是否相一致的证明,此证明由学院团委组织专家老师进行验收,相关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实物给学院团委,并由学院团委出具证明,学院可参照模板《2017“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发明实物证明》(附件4)。
各位项目负责人请于7月13号12:30前上交以上材料纸质版(附件2、附件3、成果材料)一式两份至各学院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附件2、附件3、成果材料)至学院团委邮箱(询问学院团委),邮件统一命名为“2017攀登计划结项材料+负责人姓名”。
二、学院团委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
学院团委收到的材料后,由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对本学院“攀登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的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可参考附件1),由学院团委书记把关负责,审核通过后加盖学院公章(附件2、附件4)。同时告知作者审查结果,及时更新结题材料电子版。所有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4、成果材料)最终由学院团委于7月16号(周一)11:50前上交,并发送电子版至校团委邮箱:scnukejibu@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2017攀登计划结项材料+负责人姓名”),石牌校区交到行政楼326校团委办公室,大学城校区交到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南海校区交到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三、学校团委对结题材料进行最后的审查及上交团省委
学校团委收集所有攀登计划的结题证明材料后,对材料进行最后的审查工作,审核通过后在相应证明文件上加盖校级相关部门公章,最终由学校团委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团省委。
附件:
附件1: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
附件2: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校级结项认定表
附件3: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封面
附件4: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发明实物证明
附件5: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结项认定网上平台操作指南
联系人: 张思慧 85211036
王泽健 15521438552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附件1: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docx
附件2: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校级结项认定表.docx
附件3: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封面.docx
附件4: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发明实物证明.docx
附件5:2017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结项认定网上平台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