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及招募工作的预通知

2018-06-28 15:13:53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遴选及招募工作,根据教育部、团中央有关文件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华师〔2017121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以及基层青年工作等。

二、遴选名额

应届毕业生的推免名额待教育部9月份下达后方可确定。

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招募,不受推免名额限制。

三、推荐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办法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招募,不受《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资格条件”限制,“选拔办法”和“推荐程序”参照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推荐程序

(一)组织报名。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申请,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报材料。

(二)材料审核。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报项目办(设在团委),同时对通过初审学生信息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院报送名额不限。项目办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三)学校考核与审定。项目办对通过复审学生进行考核,具体另行通知。考核后,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获推免资格人选(含候补)。

(四)公示公布

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含候补)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名单。

、服务地及服务单位

为集中发挥我校支教团的力量,加强团队的自我管理、确保志愿者的安全,我校支教团成员拟安排在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等3个服务地。服务单位设置在服务地县级以下(不包括县)中、小学。具体服务地待团中央审批后确定。

、政策保障及相关说明

(一)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要求,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保留学籍1年,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二)志愿服务期间,服务地项目办按照西部计划政策文件发放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落实志愿者社会保险。

(三)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县项目办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志愿者学生档案。同时,全国项目办印发研究生支教团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四)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返校读研期间纳入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优先推荐参评各级优秀志愿者,优先推荐担任兼职辅导员、助教、助研、助管等工作,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有关部门、团委组织开展的挂职、借调、出访、交流、进修、学习等活动。

七、工作具体要求及其他说明

(一)时间安排及资料提交

时间

推荐程序

工作要求或说明

7月4日前

预报名

1.各学院组织学生预报名,填报《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2018年7月4日下午4点前提交电子版至scnuyanzhituan@163.com;

2.组织预报名同学入招募微信群,方便咨询和后续招募工作。微信群二维码如下:(7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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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正式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请表》(附件3,在读研究生需有导师同意、学院批准的意见);

2.个人申请书(800字以内);

3.大一至大三成绩单复印件(本科应届毕业生)或读研期间成绩单(在读研究生)、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

5.主要志愿服务情况证明(附件5);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9月

材料审核

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报项目办,同时对通过初审学生信息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院报送名额不限。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9月

学校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9月

学校审定、公示与公布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名单。

 

(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通过学校项目办组织的体检,按照团中央“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实施。

(三)因推荐名额有限,为保障广大同学利益,各学院须向学生说明并要求学生须经认真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被推荐者推免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一经确定,学校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的申请。

(四)学校公布研究生支教团入选名单后,根据团中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入选学生签订《招募协议书》,做好预备期培训、派遣上岗、服务期满返校读研等工作。

 

联系人:吴 蓉,联系电话:13668988398  020-85211036

 

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

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

2018628     


附件:

【180627】关于做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及招募工作的预通知.docx

附件2: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