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8-06-26 18:29:22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单位团组织:

    为贯彻《广东共青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实施方案》(团粤发〔2018〕12 号)的有关要求,以“智慧团建”系统为平台,全面规范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2018届毕业生团员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省内去向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

省内团组织关系转接(包括升学、就业、自由职业、暂缓就业等情况)只需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线上流程,不需开具介绍信,具体请参按照《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性指引》(见附件1)要求进行操作。

注:升学的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暂时挂在原学校下属的团支部,9月份新生入学后进行升学学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

二、省外去向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

    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往外省,需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转至广东省外”的操作,并开具介绍信并确保团员落地,收到回函。

1.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求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总支)统一提交申请,交由校团委统一开具。

2.团员档案须装入学生档案一并寄出,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予毕业生团员本人携带。

三、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管理

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需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转入“华南师范大学‘暂缓就业团支部(总支)’”的操作。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要严格按照团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对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要通过适当形式将暂缓就业期间定期缴纳团费等有关团员的责任、义务和教育管理要求等告知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

以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7月15日前,50%以上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8月30日前,80%以上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9月20日前,2018届应届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石牌校区:

联系人:黄绿龙 邮箱:scnuyouth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沈嘉文 邮箱:scnutgw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

联系人:李诗豪 邮箱:nhtgwzzb@163.com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附件: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性指引.pdf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