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团委关于选拔2018-2019学年主要学生干部的更新通知

2018-06-06 11:17:26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工作需要,校团委现面向全校选拔2018-2019学年主要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1.校团委各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科调部、文艺部)执行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各若干名;

2.校团委青年文化中心、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执行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二、选拔岗位任期

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

三、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四、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共青团工作,群众基础好;

(二)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无重修科目;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四)能独立开展工作,效率高、效果好,能起到核心骨干作用,有共青团工作或其他学生工作经验的学生优先考虑;

(五)校团委各部门执行部长(主任)主要面向16级本科生和研究生选拔;校团委青年文化中心、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执行主任主要面向15级本科生和研究生选拔。

五、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有意应聘的同学可由组织推荐或自荐,按要求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及撰写一份主题为“共青团工作之我见”的文字材料(800字以内)。报名资料打印一式三份,上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楼326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室,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办公室);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石牌校区:scnuzzb@163.com,大学城校区:scnutgwzzb@163.com,南海校区:nhtgwzz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职位意向”,如“张三书记助理”。

组织推荐的需要在报名表上注明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自荐的需要所在学院提供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并加盖公章。应聘者限报1-2个职位意向,所填材料必须属实。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0日(星期日)22:00。

(二)面试

校团委通知符合资格的报名者分校区统一参加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14日(星期四),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拟录用

校团委根据报名者面试表现,并结合考察情况(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学习成绩情况、现实表现和群众基础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已经参与其他校级组织面试考察并通过的同学可直接进入校团委拟录用人员考察范围。

(四)试用及录用

拟录用者需经为期两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后,考核结果优秀者将被正式录用,择期发文公布任用名单。

联系人:

石牌校区:  黄绿龙   联系邮箱:scnuzzb@163.com 

大学城校区:沈嘉文   联系邮箱:scnutgwzzb@163.com 

南海校区:  李诗豪   联系邮箱:nhtgwzzb@163.com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

附件:校团委选拔2018-2019学年主要学生干部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