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展翅计划”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2018-05-03 00:00:53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具体部署,服务广东人才发展战略大局,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省学联等单位决定联合在全省继续开展2018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在读大学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见习岗位主要针对毕业后一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实习岗位面向所有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活动时间

实习活动集中在2018年7月至8月开展,见习活动和就业创业服务活动贯穿全年。实习时间为一至两个月,见习时间为三至六个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院“展翅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展翅计划”,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真掌握“展翅计划”各项目的内在有机联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为项目提供支持和保障。

2.精选岗位,持续开展。

今年“展翅计划”工作重点是为青年学子提供高品质的实习岗位,各学院要充分总结和利用过去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着力维系与原有优质单位的合作关系,全年开发高品质的新型实(见)习岗位,突显“展翅计划”暑期实践活动与日常实践活动相结合,紧密联系课堂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实现社会实践的效益最大化,提升“展翅计划”全程育人、全员参与的精品效应。

3.密切联系,确保成效。

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联系当地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沟通,有效对接,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服务广大就业创业青年的实效。

4.强化宣传,扩大影响。

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青年聚集的高校、乡镇、街道等,结合实际对“展翅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流程

主要采用“公益配岗”和“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

1.暑期岗位开发(3月—6月)

5月11日前,完善团委信息,创建二级管理员(2017年已注册的团委账号需完善相关注册信息,可继续使用);

积极联系用人单位提供优质岗位,应重点发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500强企业”和“基层一线”等类型单位提供岗位以完成任务指标,于6月4日前推动完成用人单位上传岗位信息至“易展翅”,并向校团委上报实(见)习岗位、基地信息(具体详见附件2)。校团委将从5月11日起,定期通报学院团委的工作进度,包括岗位上线数、指标完成比例、其它类型岗位数量等。

2.学生建档、暑期岗位申请(5-6月)

5月11日起,发动并组织学生在网站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投送简历和随机配岗(2017年已注册的账号可继续使用,需根据提示更新相关注册信息);

进行二级管理员定期审核认证学生信息(学生注册后即可审核,具体操作将在各校区实践系统群通知)。

3.双向选择配岗(6月)

学生查看系统平台中提供的双向选择岗位,并根据个人意向投递简历,用人单位根据简历挑选应征学生,双方自由对接(一般不安排笔试面试,确有需要的由用人单位安排以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确定意向后在平台上签约,签约后学生无法再应聘系统提供的其它岗位。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将为在平台签约且上岗的学生提供一份人身意外险。

4.公益岗位配岗(6月)

本年度所有公益岗位将通过“易展翅”微信公众号和“易展翅APP”的“摇一摇”功能进行发布,学生每天有5次机会参与竞岗,每次参与均有一定几率抽中岗位,如学生同意上岗,系统将为学生与用人单位自动签定协议,并由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提供一份人身意外险,签约后学生无法再应聘系统提供的其它岗位。 

5.培训上岗(6月-7月)

各二级团委应于6月做好岗前动员和培训,明确学生职责,在源头上杜绝学生无故离岗现象,培训会召开后及时向校团委报送信息。

6.岗间管理(7-8月)

7月起,学生上岗。实(见)习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在系统中作出鉴定,学生自行下载后上交各二级团委;

7月中旬至8月下旬,二级学院团委要对学生在岗工作情况开展跟踪、服务、督查等工作,可结合“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组建“展翅计划”专题调研队,深入了解学生的需求,并挖掘优秀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7.岗后总结(8月下旬-9月上旬)

9月上旬,学生完成实(见)习工作后,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完成总结工作,撰写学院工作总结,召集学生开展总结会、经验分享会等,并及时向校团委报送信息。二级学院推送优秀学生代表参与团省委“首席实习生”的评选活动(具体另文通知)。

五、材料上交

为便于“展翅计划”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于5月7日(星期一)17:00前,上报《2018年“展翅计划”学院负责学生信息表》(附件3),文档与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全称+2018年‘展翅计划’负责学生信息表”,附件发至邮箱:scnu_sjbquestion@126.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交至各校区团委办公室。

请于6月1日(星期五)17:00前,上报《2018年各学院实(见)习岗位、基地信息表》(附件2),文档和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全称+2018年‘展翅计划’实(见)习岗位、基地信息表”,附件发至邮箱scnu_sjbquestion@126.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交至各校区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喆慧   电话:85211036、39310050

石牌校区:行政楼325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曾连伟   电话:15521442752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程浩文   电话:13414118201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曾云镭   电话:13077433047

 

 

附件:

  附件1.2018年“展翅计划”实(见)习岗位征集任务分配表.doc

  附件2.2018年各学院实(见)习岗位、基地信息表.doc

  附件3.2018年“展翅计划”学院负责学生信息表.doc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