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华南师范大学“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建工作,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引导团员青年在生动有益的主题团日活动中受教育、得启示、获成长,结合《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关于全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跟党走,奋勇建功新时代的决议》(中青发[2017]19号)、《关于印发〈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方案〉的通知》(团粤联发[2018]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校团委现面向全校团员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开展时间
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
二、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
三、参与对象
全校全体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申报。
四、活动形式
各基层团支部围绕活动主题和内容要求(可不限于此)撰写活动方案,上报到各二级学院团委,由各二级学院团委推报一定数量的团日活动上报到校团委。学院推报数量=150×(学院团支部总数/全校团支部总数),并根据往年申报情况酌情调整,具体名额详见附件4。校团委经评审立项资助150个团日活动,并分两类经费予以支持,重点立项资助500元,一般立项资助300元。
五、活动内容
(一)围绕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依托线上线下阵地平台,借助微信、微博、“青年之声”等网络新媒体形式,了解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新思想、新论断、新提法、新举措,表达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的坚定决心和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在网上响亮发出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青年好声音”。
(二)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学一做”、“四进四信”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三)积极响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要求,动员全团上下开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建设育人品牌、丰富育人内容、拓展育人渠道,建设一批“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
(四)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活动;以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要时间点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史国情、团史团情、革命传统、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活动。
(五)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推动团员成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开展“青网计划”即青年绿色网络行动,举报不良信息,抵制、澄清网络谣言;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组织开展植绿护绿、“光盘”行动、节水护水、绿色出行、微捐众筹等生态实践活动。
(六)继续开展大学生“三走”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指导意见》,着重探索“三走”活动长效机制,开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体育活动和趣味性体育竞赛活动。
(七)推进“青春情暖”关爱行动,助力中央扶贫济困,关注困难学生群体,精准帮扶困难学生成长。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在节假日集中开展真情助困行动,陪同帮扶对象进行知识学习、文化传播、心理疏导、体育运动、手工制作等活动。
(八)结合挑战杯等各项赛事,进行科技调研活动,以学习科技知识、进行发明创造为导向,引导思维活跃、万众创新的良好校园风气。
六、方案申报
(一)申报对象
我校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各基层团支部。
(二)材料上交
1.各基层团支部填写《主题团日活动申请表》(附件1)及其他申请材料,报送到各学院团委。
2.各二级学院团委汇总本学院各基层团支部报送的《主题团日活动申请表》以及活动方案,根据推报数量自主组织方案申报和初审,之后填写《校级立项方案一览表》(附件2),于5月7日17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各校区组织部公邮,纸质版上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
七、活动实施
活动方案立项后,校团委将下拨专项活动经费,各二级学院团委指导各基层支部实施活动。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对基层支部的团日活动进行跟进、加强指导、保证质量,并确保活动经费全额拨付给相应团支部。同时,校团委将对经费是否到位,活动是否顺利开展进行督查。
八、活动总结与表彰
(一)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团委须于6月15日17点前向校团委各校区组织部上交以下材料,包括学院团日活动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主题团日活动蹲点信息反馈表》(附件3),汇总各校级立项基层支部的团日活动总结(1000字以内)、文字原始材料(子活动方案、微信推送、通讯稿等)、团日活动照片10张(像素不低于1024乘以789)等材料。电子版文件夹一级目录以“学院名+活动总结”命名,二级目录以“支部名+活动总结”命名,发送至校团委各校区组织部公邮。纸质版材料上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同时,校团委将对经费是否到位,活动是否顺利开展等进行督查。
(二)活动表彰
10月份,校团委将评选2017-2018学年度“优秀团日活动”。凡在本学年度开展的团日活动,无论是否获得校团委立项支持,均可参评。
九、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要积极争取本单位党政领导和社会资源的支持,拓宽经费来源,配套投入经费,真正加大对基层团支部的投入。
(二)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利用海报、刊物及网络等宣传阵地,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推广,扩大影响力,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三)各学院所分配到的名额为本科生与研究生所共同享有,各学院在发动本学院支部申报时要覆盖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向校团委推报时注意本学院名额在本科生、研究生中合理分配,确保活动覆盖面广、影响力大。
联系人:向娟 电话:020-85211037
石牌校区:
联系人:黄绿龙,邮箱:scnuyouthzzb@163.com,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沈嘉文,邮箱:scnutgwzzb@163.com,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
联系人:李诗豪,邮箱:nhtgwzzb@163.com,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