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 和优秀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4-11 15:41:02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

和优秀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为做好2017-2018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集体奖项

1.“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

2.先进团支部(总支)

3.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基层团委书记

2.优秀共青团员

3.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4.优秀共青团干部

5.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6.优秀团支部书记

二、申报条件

(一)“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

1.时间截至2018年4月,项目开展时间超过一年;

2.项目内容紧密围绕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项目开展顺利并取得明显成效;

3.项目能够结合共青团工作重点和热点,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

4.项目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二)先进团支部(总支)

1.班子成员配套齐全、分工明确、作风扎实、按期换届;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班子成员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

2.支部工作制度健全,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

3.团的组织架构健全,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完备,团干部入驻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4.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

5.围绕学校团委中心工作和学院团委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

6.全体团员本学年没有受任何处分。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具备“先进团支部(总支)所有申报条件;

2.所在团支部(总支)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动开展好,有亮点,有特色,工作成效突出;

3.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在团员中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具有较好影响;

4.所在团支部(总支)或团员2017年5月至今曾获市(校)级以上(含市、校级)团委的表彰或奖励。

(四)优秀基层团委书记

1.截至2018年4月,任基层团委书记一年以上(含一年);

2.坚持以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为主业,注重思想政治引领,大力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3.着力打造服务型团组织,以青年的切身实际利益为工作重点,在提升青年的满意度和归属感方面有创新、有成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4.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所在团委的各项工作在学校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品牌工作在全校有一定影响;

5.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员在线报到、团干部入驻移动端全面完成;

6. 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7.所在团委或个人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团委的表彰或奖励的优先考虑。

(五)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教育实践活动中;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的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1年以上,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自2017年5月至今,学业排名在本专业前35%以内,无重修记录。

(六)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所有申报条件;

2.在学业科研、创新创业、文体艺术或社会实践等其中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自2017年5月至今,有优秀论文或科技成果公开发表,或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七)优秀共青团干部

1. 至今在我校各级团委任职满半年以上(含半年)。不含学生会系统、社团联合会系统、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等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

2.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我校共青团改革方案;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在团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团的各项重点工作,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真抓实干、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员在线报到、团干部入驻移动端全面完成;

6.自2017年5月至今,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记录;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八)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1.具备“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在团工作中发挥核心骨干的作用,能独当一面、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在团干部中起表率作用,在团员中有较高威信;

3.自2017年5月至今,学业排名在本专业前40%以内,且所在团组织或本人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团委的表彰或奖励。

(九)优秀团支部书记

1. 截至2018年4月,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含半年);

2.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我校共青团改革方案;

3.业务熟悉、责任心强,支部政治建设引领好,组织基础建设好,基础团务扎实有效,团日活动开展好,服务青年有举措,“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成效好;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 本人任职的团支部,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员在线报到、团干部入驻移动端全面完成;

6.自2017年5月至今,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记录。

三、申报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1.共青团工作品牌项目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每个单位可申报1-2项。

2.优秀基层团委书记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每个单位可申报1名。

3.先进团支部申报名额=学院团支部总数×10%,其中,包括1个红旗团支部的申报名额;申报名额不足1个单位的按1个计。

4.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额=学院团员总数(本、专科生团员总数,先进光电子研究院为研究生团员总数)×4%,其中,包括1名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的申报名额。

5.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额=全校团干总数×10%×(学院团员人数/全校团员总数×50%+学院团支部数/全校团支部总数×50%),其中,包括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申报名额;团支部(团总支)干部获评名额比例不得低于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总数的20%,不足整数的以加1整数数量为准。

6.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名额=学院团支部总数×10%,申报名额不足1个单位的按1个计。

7.华师附中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团委、凤凰国际学院团总支(挂靠在校团委)、图书馆教工团总支申报名额单列。

8.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先进光电子研究院除外)申报名额单列,由校团委根据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团组织和团员规模统筹分配。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上交要求

1.填写推荐表。各单位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其中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要在“申报类别”栏注明“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字样;申报“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或“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要在“申报类别”栏注明“标兵”字样。

2.撰写评优材料。评优材料要突出先进性和典型性。其中,申报 “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基层团委书记”等奖项的需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3.各学院应汇总所有项目相关材料,填写《优秀个人申请汇总表》(附件八)、《优秀个人学业情况一览表》(附件九)和《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汇总表》(附件十)。

4.材料上报时间。各学院于4月18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各个奖项的申报表、评优材料和《优秀个人申请汇总表》(附件八)、《优秀个人学业情况一览表》(附件九)和《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汇总表》(附件十)上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各校区组织部工作邮箱。

(二)电子版材料上交要求

各奖项材料打包集合成三个以“学院名称+该奖项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具体参考附件文件夹建立样板:

1.学院名称+重要奖项;

包括 “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灯塔工程”思想引领品牌项目、“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标兵”、“优秀基层团委书记”五个文件夹,各个文件夹均以“学院名称+奖项名称”命名。

2.学院名称+普通奖项;

包括“先进团支部(总支)”、“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四个文件夹,各个文件夹均以“学院名称+奖项名称”命名。

3.学院名称+一览表;

包括“《优秀个人申请汇总表》”(附件八)、“《优秀个人学业情况一览表》”(附件九)、“《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汇总表》”(附件十)三个文件夹,各个文件夹均以“学院名称+表格名称”命名。

各二级学院团委需认真组织好本次评优工作,对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团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学院评优要在各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联系人:向娟      电话:020-85211037

石牌校区:黄绿龙

邮箱:scnuyouthzzb@163.com,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沈嘉文

邮箱:scnutgwzzb@163.com,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李诗豪

邮箱:nhtgwzzb@163.com,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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