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按照团省委《关于共青团广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团粤发〔2018〕7号)相关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召开华南师范大学团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共青团广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并增补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4月8日上午 10:00-12:00
二、会议地点
石牌校区行政楼七楼第六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选举产生华南师范大学出席共青团广东省第十四次代表大
会代表
(二)增补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四、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本次团代表会议代表为72人,代表分配名额见附件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第三十一届校团委委员(共18人)作为当然代表出席会议;其他代表由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召开团的委员会或全委扩大会推选产生。
团员代表应是受过各类表彰的共青团员或先进集体的团员代表,年龄应不超过28周岁。各二级团委要按照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品德高尚、工作勤奋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广泛发扬团内民主,推选参加团代表会议代表,并经同级党委同意后,报校团委。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团代表会议代表的推荐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2. 会议代表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原则上不得请假。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协调好时间,务必准时参会。
3.各二级团委填写团代表会议代表名册(见附件2),于4月4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报送至校团委325室,电子版发送至scnuyouthzzb@163.com。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037
附件: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