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2018年“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2018-03-08 14:34:19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安排,助力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团省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学联拟共同举办的2018年“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将于今年2018年 3-5月份举行,为了提高我校参赛水平,现面向全校选拔参赛作品,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以及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以上3项主体赛事需通过组织校级预赛进行选拔报送。项目申报标准等详见大赛章程(附件一)。

二、参赛作者资格:

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2018年7月1日)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我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三、参赛项目申报:

(一)学院报送名额

1、获得第七届 “创青春·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大赛的金奖作品直接推荐参加省赛;银奖及铜奖的作品均直接参加校内预选。

2、除以上作品外,每个学院可申报2件作品参加校内预选(创业学院名额另计)。

3、获得第七届“创青春·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大赛铜奖或银奖的学院,可增加1个申报名额(仅限增加1个,即该学院总共可申报3件作品参加校内预选);获得金奖的学院则可在此基础上再额外增加1个申报名额(即该学院总共可申报4件)。

(二)学院作品报送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参赛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由创业学院申报的项目须明确唯一的申报单位;

2、鼓励报送参赛项目落地实现的或已实现运营或正筹备落地并能提供有力证明材料的作品;鼓励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自主创新项目进行商业转型,进行参赛;

3、获得第七届 “创青春·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大赛的金、银、铜奖的作品须重新提交作品及申报书,同时这些获奖作品不限于原参加的主体赛事,可根据项目的实际发展情况转报其它两项主体赛事中的其中一项;

4、各学院报送的作品,原则上是没有参加过第七届 “创青春·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大赛的作品。

5、本次比赛将选拔推荐优秀作品于“中国青创板”挂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六。有意申报的作品请在上交作品时附上相应的申报资料。

五、作品提交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于3月14日(周三)下午五点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作品申报表》﹑《商业计划书》及《作品申报汇总表》。

六、作品提交方式

1﹑学院需提交《作品申报汇总表》(附件五)一式一份;申报作品要求一式五份,《作品申报表》(见附件二到四)和《商业计划书》合在一起装订,《作品申报表》在前,《商业计划书》在后。石牌校区学院交到石牌校区行政楼326校团委办公室,大学城校区学院交到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南海校区学院交到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办公室。

2、作品以及有关表格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校团委科调部邮箱scnukejibu@163.com

《作品申报汇总表》,《作品申报表》和《商业计划书》电子版打包发送,邮件命名为“学院+2018年“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作品”。

七、其他

学校评审及推荐工作,将按照团省委通知要求及我校实际推进。网络申报工作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     张思慧:020-85211036

石牌校区     许钊钿  15625011107

大学城校区    钟泽凯  15625088515

南海校区     列志生  13434250066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

附件一 “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docx

附件二 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doc

附件三 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申报表.doc

附件四 公益创业赛申报表.doc

附件五 “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学院报名作品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六“中国青创板”挂牌申报及后续服务流程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