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第三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招募的通知

2018-01-14 22:28:42 来源:团省委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的重要精神,进一步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选拔和培养一大批最具创新意识、最具创业潜能、最具青春活力的青年学生创业领袖,引领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南粤大地的蓬勃发展,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实施第三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以下简称“青创100”计划),由广东省团校承办。现将学员招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打造“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在全省遴选约100名最具潜力的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者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通过整合各方力量提供创业辅导、素质提升、资源整合、智力支持、政策服务等支持,帮助他们成长为广东红色青年创业领袖,激励全省大学生勇于创新创业,努力成长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生力军

二、招募条件

“青创100”计划招募对象的条件为:

(一)省内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省内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已在广东注册企业或已有成熟创业项目并计划近期在广东创业。

(三)必须为企业或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提交

(一)学校推荐

学校推荐学员应重点在往届“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胜作品主要负责人中选取,已在“中国青创板”挂牌或在校内(外)“青创空间”孵化中心(基地)落地孵化的企业(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优先录取。其中,本科院校各推荐4-5名,原则上按照在校大学生与本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1:2的比例推荐。

申请学校推荐的学生,需要提交材料到学院团委,再由学院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各申报学生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1、附件2),连同相关材料,将电子版(以“学院+申报者姓名”命名,包括Word文件与PDF文件)交至学院团委科技部(科技调研部)。

请各学院团委于2月2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学校团委科技调研部邮箱 scnukejib@163.com;如果报名较多,请学院团委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经学校组织各相关单位评审后,在校团委网页公示推荐名单,并由学校团委汇总相关信息统一上交。

(二)其它推荐(自荐)

省内外高校毕业5年内的大学毕业生也可自我推荐,且必须获得一家投资机构的推荐(投资机构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自荐的学员将相关报名材料直接提交。以上材料需于2月10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工作邮箱gdqc100@vip.163.com,邮件标题为“青创100+学校名(地市名)”。

(三)需提交的材料

推荐学员和自荐学员均需填写报名表,已创办企业的报名者需还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章程,未创办企业但已有成熟项目的报名者需提供项目商业计划书,报名表和企业的相关材料需以扫描件的形式统一上交。非广州地区学员可通过录制并发送路演视频至工作邮箱的方式,进行网络面试,路演视频时长8—10分钟为宜。

四、收费标准

根据自愿报名、奖补结合的原则,“青创100”培训班学员需缴纳2000元/人的学费,其余由主办单位和支持单位筹措补贴。培训班将整合社会资源,设立优秀学员奖学金、全勤奖学金、创业基金等多种奖励措施,激励学员认真学习,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其他招募办法、时间、培养计划等详细信息请看附件3。

由于报名时间正值寒假期间,请各学院及早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未尽事宜请及时沟通。

联系人:张思慧:020-85211036

        许钊钿:15625011107

 

附件:

1.“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报名表

2.“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报名汇总表

3. 关于第三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招

募的通知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关于第三届“青创100”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学员招募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