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2016-2017学年度校团委书记助理的决定

2017-12-02 11:24:19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校团委书记助理调整的需要,经校团委笔试、面试和考察,决定任命尹思、古灵斌、李大副、李浩然、李伟文、陈慧萍、张嘉诚、何钰婵、范诗华、钟裕、侯悦、黄舒樾、黄冬赟、谢露诚、戴嘉裕等15名同学为校团委2016-2017学年度书记助理,任职时间从2016年9月1日计起,任期一年。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