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华南师范大学第八届青年志愿者 勋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11-30 12:36:08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团组织:

评选青年志愿者勋章是推进学校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激励在校学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的重要机制。为做好华南师范大学第八届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工作,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综合评选、择优推荐,突出志愿者综合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确保评选整体质量。

二、名额分配

(一)全日制在读学生评选名额为120人(不含广州《财富》全球论坛志愿者)。

其中紫荆勋章名额10人,木棉勋章名额40人,玉兰勋章名额70人。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二)广州《财富》全球论坛志愿者专项评选。

具体名额分配及评奖操作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对以下志愿者,授予青年志愿者紫荆勋章,评奖名额单列、数量不限:

1.已完成2016-2017年大学生西部(山区)计划志愿服务工作并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2.已完成2016-2017年(第18届)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工作并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三、评选细则

服务时数、奖励加分计算有效时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以服务证明、所获奖项落款为准)

服务时数计分、奖励加分的细则见《华南师范大学第八届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细则》(附件3)。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1.公布细则。各学院成立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在《华南师范大学第八届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细则》(附件3)的基础上,适当修改完善其中的服务时数计分、奖励加分内容;修改完善的内容需经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并报校团委备案,同时在本学院内公布。

2.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申请材料。

3.材料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评选。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分、综合排名,确定志愿者紫荆勋章候选名单和志愿者木棉勋章、玉兰勋章拟获奖名单,学院内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院复议后报校团委。

(二)学校评定

1. 校团委审核。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形式、资格审核。

2. 会议评定。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志愿者木棉勋章、玉兰勋章拟获奖名单,评选出志愿者紫荆勋章拟获奖名单。

(三)公示与公布

志愿者勋章拟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志愿者勋章获奖名单。

五、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及材料提交

时间

内容

工作要求及材料提交

12月10日前:学院评选

各学院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成立勋章评选工作小组,公布勋章评选细则,组织报名,审核材料,学院评选、确定志愿者紫荆勋章候选名单和志愿者木棉勋章、玉兰勋章拟获奖名单,志愿者勋章推荐材料学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其中西部(山区)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申请人,填写评选申请表(附件4),并附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各校区校青协办公室。

评选细则电子版(如有修订完善)报校团委备案,并向学生公布;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公示名单按综合计分的分数高低排序,公示内容包括学生的服务时数计分、奖励加分、学院评选分数等相关材料,公示异议由学院负责解释、回应。

12月13日前:材料提交

各学院提交《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和推荐人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校团委。

1.纸质材料上交地点:

石牌校区:手球馆第四会议室校青协办公室;

大学城校区:学南四栋校青协办公室;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2青协办公室;

2.电子材料上交邮箱:

石牌校区:ourmishuchu@126.com

大学城校区:scnuxz@163.com

南海校区:scnunhqx@163.com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华南师范大学志愿者勋章评选申请表》(附件4)、《个人服务时数统计一览表》(附件5)、《个人志愿服务活动一览表》(附件6)并附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含服务时数证明)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

所有材料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申请表电子版请以“学院_姓名_XX勋章”命名,证明材料不齐全者将不予认定。

12月14日-12月17:学校评定

校团委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形式、资格审核。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志愿者木棉勋章、玉兰勋章拟获奖名单,评选出志愿者紫荆勋章拟获奖名单,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布志愿者勋章获奖名单。

    学校公示期间异议情况由异议学生所属学院(单位)提交书面异议解释报告至学校评选工作小组,由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处理回应。

六、学校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赖莹莹(代)

副组长:连泽纯

组  员:校团委全体委员,校团委专兼挂职团干、校学生会主席、校研究生会主席、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执行正副主任等。

工作小组日常事务由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

七、其他说明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西部(山区)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由校团委单独组织申报。

(二)学校评选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张思慧老师020-85211036、39310050

石牌校区:林思慧15625133215、卢佳泽15521435362

大学城校区:王淑仪18825803722、陈彩霞15521418662

南海校区:张炀炀13192669844、李龙香13060768968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办法(试行)

  2.华南师范大学第八届青年志愿者勋章名额分配表

3.华南师范大学第八届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细则

  4.华南师范大学第八届青年志愿者勋章评选申请表

  5.个人服务时数统计一览表

  6.个人志愿服务活动一览表

  7.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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