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的通知

2017-11-29 15:49:09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的通知(团粤发﹝2017﹞1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各级团委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

二、活动对象

全校各级团委、团干部和团员青年  

三、活动内容

(一)以团干带头学习带动团员青年大学习

各二级学院团委干部要带头全面学习、完整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发动基层支部联系自身实际,通过开展主题团日、专题组织生活会、宣讲报告、学习座谈、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2017年12月中旬前,每个支部至少开展1场集中性专题学习活动。

(二)以团青骨干为重点开展大培训

有条件的学院面向“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学生骨干举行专题学习班,以专题研讨和集中学习为主要形式,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集中学习培训。同时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面向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创新创业青年、文艺青年等各类青年群体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活动。

(三)以深入青年宣讲为主要形式开展大宣传

注重构建“互联网+”的学习宣传格局,发挥互联网新媒体在促进青年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的积极作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制作喜闻乐见的互联网文化产品,通过动漫、H5等形式制作易于传播推广的十九大宣讲互联网产品;通过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青年之声”、“I志愿”等新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调动青年参与积极性,增强网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广东共青团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征文活动

1. 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 活动对象

征文活动对象包括各级团委的团干部和团员青年。

3.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展开,联系实际、语言流畅、生动活泼、情感自然、积极向上,题材体裁不限,字数在2000-5000字(诗歌不限字数),题目自拟。

(2)参赛作品须设封面页,封面页需注明文章题目、作者姓名、地市(或单位)及个人联系方式。

(3)参赛作品电子版要求Word文件格式;标题为二号字体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排列,正文用三号字体方正仿宋,行间距固定值28磅。

(4)为保证作品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请勿在出封面页的作品内容中出现选手个人信息;作者须自留底稿。

(5)参赛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剽窃,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赛资格。

在2017年12月15日前,要求各级团委的团干部每人提交一篇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文章;各二级学院团委须提交4篇团员青年撰写的文章,并打包命名为“学院+学习十九大精神征文”提交校团委各校区组织部邮箱,届时将在全校择优评选出10篇优秀的团员青年文章,连同团干部撰写的文章一起上报团省委。

四、有关要求

(一)把握正确导向,扩大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官方网站、微信、微博、“青年之声”、“1+100”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宣传各级团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宣传基层团员青年学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

(二)注重着眼长远,形成机制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是一时一地的权益安排,而是必须长期、持续、深入推进的重大政治任务。各二级团组织要将此作为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工程和常态工作。

(三)充分照顾青年特点,分类引导

注意把握青年的思想认知规律、话语体系特点,积极探索青年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既要完成好统一要求的规定动作,更要探索生动活泼、体现时代性和实践性的自选动作。

五、材料上交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及时报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关情况,在2017年12月20日前将阶段性总结报送各校区组织部邮箱;征文材料上交时间按照征文的具体活动要求。

 

联系人:

石牌校区:黄绿龙 

邮箱:scnuyouth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沈嘉文 

邮箱:scnutgw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李诗豪 

邮箱:nhtgwzzb@163.com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附件:团粤发〔2017〕14号 关于印发《广东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文件下载:团粤发〔2017〕14号 关于印发《广东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