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遴选及招募工作的通知

2017-09-27 21:46:10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遴选及招募工作,根据全国项目办《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7〕6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以及基层青年工作等。

二、遴选名额

教育部今年下达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名额11人,我校今年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名额4人,共15人。

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招募,不受推免名额限制。

三、推荐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办法按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招募,不受《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资格条件”限制,“选拔办法”和“推荐程序”参照上述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附加分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以下可作为今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加分条件:

(一)中共党员,加5分。

(二)曾获权威机构主办的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奖励,校级加5分,省级及以上加10分。此方面只计算最高分的一项,不累计计分。

(三)大学以来曾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百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等荣誉,校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15分。此方面只计算最高分的一项,不累计计分。

(四)大学以来曾获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或团省委(均不含下属机构)主办的活动奖励、成果,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此方面只计算最高分的一项,不累计计分。

(五)热心公益,有突出的志愿服务经历,获得公益实践个人荣誉,或主持的项目获得共青团组织评出的公益项目资助,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六)申请学生所学第一专业为服务地紧缺学科专业,加2分。根据今年服务地提出的需求,以下中小学学科为紧缺专业: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音乐、体育、美术。

五、推荐程序、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时间

推荐程序

工作要求或说明

9月11日前

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请表》(附件2,在读研究生需有导师同意、学院批准的意见);

2.《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3);

3.个人申请书(800字以内);

4.大一至大三成绩单复印件(本科应届毕业生)或读研期间成绩单(在读研究生)、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4)

6.主要志愿服务情况证明(附件5);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9月12日

学院初审

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报校团委,同时对通过初审学生信息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院报送名额不限

请各学院于9月12日(周二)下午4点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各校区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cnuyanzhituan@163.com。

9月13-14日

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为此期间的一天,具体另行通知。

9月15-24日

学校审定、公示与公布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名单。

六、服务地及服务单位

为集中发挥我校支教团的力量,加强团队的自我管理、确保志愿者的安全,我校支教团成员将会统一安排在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等3个服务地。服务单位设置在服务地县级以下(不包括县)中、小学。

七、政策保障

(一)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要求,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保留学籍1年,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二)志愿服务期间,服务地项目办按照西部计划政策文件发放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落实志愿者社会保险。

(三)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县项目办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志愿者学生档案。同时,全国项目办印发研究生支教团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四)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返校读研期间纳入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计划,优先推荐参评各级优秀志愿者,优先推荐担任兼职辅导员、助教、助研、助管等工作,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有关部门、团委组织开展的挂职、借调、出访、交流、进修、学习等活动。

八、其他说明

(一)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通过学校项目办组织的体检,按照团中央“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实施。

(二)因推荐名额有限,为保障广大同学利益,各学院须向学生说明并要求学生须经认真慎重考虑后提出申请。被推荐者推免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一经确定,学校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的申请。

(三)拟推荐的推免生候选人需通过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推免生资格。

(四)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处负责组织推免生的接收录取工作以及推免相关材料的报备,并根据当年遴选名额单列相应的招生指标,待当年研究生支教团入选名单确定后划拨至相关学院。

(五)学校公布研究生支教团入选名单后,根据团中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入选学生签订《招募协议书》,做好预备期培训、派遣上岗、服务期满返校读研等工作。

 

联系人:张思慧,联系电话:020-85211036

 

附件:1.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

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

请表

3.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人

情况一览表

4.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家长知情同意书

5.主要志愿服务情况证明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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