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选拔2017-2018学年主要学生干部的通知

2017-06-07 18:48:23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工作需要,校团委现面向全校选拔2017-2018学年主要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1.校团委书记助理,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各若干名(选拔工作另行通知);

2.校团委各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科调部、文艺部)执行部长(主任)、副部长(副主任),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各若干名;

3.团学宣传信息中心执行主任、副主任,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各若干名。

二、选拔岗位任期

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

三、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四、选拔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共青团工作,群众基础好;

(二)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无重修科目;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四)能独立开展工作,效率高、效果好,能起到核心骨干作用,有共青团工作或其他学生工作经验的学生优先考虑;

(五)执行部长(主任)主要面向15级本科生和研究生选拔。

五、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有意应聘的同学可由组织推荐或自荐,按要求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及撰写一份主题为“共青团工作之我见”的文字材料(800字以内)。报名资料打印一式三份,上交至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楼326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室,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办公室);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石牌校区:scnuzzb@163.com,大学城校区:scnutgwzzb@163.com,南海校区:nhtgwzz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职位意向”,如“张三书记助理”。

组织推荐的需要在报名表上注明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自荐的需要所在学院提供学生现实表现意见并加盖公章。应聘者限报1-2个职位意向,所填材料必须属实。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4日(星期三)下午17:00。

(二)面试

校团委通知符合资格的报名者分校区统一参加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16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及拟录用

校团委根据报名者面试表现,并结合考察情况(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学习成绩情况、现实表现和群众基础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试用及录用

拟录用者需经为期两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后,考核结果优秀者将被正式录用,择期发文公布任用名单。


联系人:石牌校区:李斯棋   联系邮箱:scnuzzb@163.com  

大学城校区:巫绮静 联系邮箱:scnutgwzzb@163.com 

南海校区:陈志豪   联系邮箱:nhtgwzzb@163.com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

附件:校团委选拔2017-2018学年主要学生干部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