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活动 “科技调研专项行动”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7-06-05 22:52:17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团组织:

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调研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校团委将开展2016—2017年度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活动 “科技调研专项行动”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条件

项目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予以结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CSSCI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

2.得到实践地或政府有关部门的采纳证明(一般为厅级或以上单位);

3.获“挑战杯”或各专业权威赛事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二、项目结题审核

1.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项目若符合以上条件,将直接结题成功,验收合格后颁发结题证书,对于优秀的实践成果,将优先推送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对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征求专家意见,做出是否同意该项目暂缓结题的处理,延期时间最长为半年。如半年后仍未通过项目验收,则项目终止,并视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研究经

2.如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成果与原申报项目严重不符,或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违规使用经费,将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使用资助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结题所需材料

1.各项目上交一份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其中文本材料需按相应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2.各项目须上交至少一篇论文或调查研究报告及附相关支撑材料,按《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调研专项行动”成果(文本)格式要求》(附件2)进行撰写,并将其附于结题报告书文末;

3.若符合直接结题条件,需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检查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附于结题报告书文末;

4.未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研究的课题组须提交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

四、上交注意事项

1.请于6月15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至校团委实践部公邮scnu_sjbquestion@126.com。纸质版材料上交至所在校区团委办公室,其中纸质版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2.上述材料电子版的签名盖章页面需扫描或以清晰的照片形式并与其它材料打包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公邮。文件命名方式规定如下:

“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2016年科技调研专项结题材料”。

3.各队伍需依据《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调研专项行动”报账注意事项》(附件4)相关要求上交项目所需报销的发票及相应pos机小票,上交截止日期为6月15日(星期四)12:00。

 

 

联系人:李喆慧  电话:39310050、85211036

石牌校区:行政楼325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冯万炜  电话:18923226224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邱丽贞  电话:18039820405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5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邓淇蔚   电话:13192698501

   

附件:1.2016-2017年度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调研专项行动

结题报告

2.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调研专项行动”成果(文本)格

式要求

3.2016-2017年度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调研专项行动”

  延期申请表

4.华南师范大学社会实践活动“科技调研专项行动”报账注意事项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2016科技调研专项结题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