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近期召开。为充分发扬校内民主,切实保障同学们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并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制定本选举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规模
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总数拟定为324席,其中正式代表拟定为269席,列席代表55席(列席代表为各学院团委书记、学生会指导老师,国际文化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代表)。
二、代表名额分配
(一)本次学代会以学院为选举单位,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由学院学生会指导老师担任领队,学院学生会代表自动当选为团长。大会代表产生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民主推荐代表人选。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学生代表人数不低于本单位全体学生总数的1%,单个选举单位最多不超过25名代表,不少于3名代表,正式代表合计269人;
(二)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应充分考虑代表的性别、民族、年级、专业,同时兼顾党员、团员及群众比例;
(三)代表团应包含学院学生会代表、优秀学生干部代表、优秀学生代表。原则上非校、院学生会的优秀学生代表不少于代表人数的60%。
三、代表应具备条件
(一)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受到处分未撤销的学生除外);
(二)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思想进步、品学兼优,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班级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广泛的代表性;
(四)严格遵守学生会的章程,积极参加学生会的活动。在学代会召开期间,能够充分行使代表的义务和权利,及时把大会精神反馈到广大同学中,沟通学生与学生会、学校之间的联系。
四、代表的职责
(一)提出工作建议。学生代表应深入同学中间,以座谈和调研等形式,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与建设工作中;
(二)听取、审议校学生会工作报告、提案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三)选举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
(四)对其他需要做出的决定、决议等进行表决;
(五)履行其他应尽的职责。
五、代表产生办法
(一)民主选举。各学院学生会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建议表》(附件1),组织基层班级酝酿讨论产生代表考察人选。由学院学生会汇总后对人选开展考察,需征求人选所在班级、学生组织以及基层党团组织的意见,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学生工作实绩和在学生中的公认程度,以确定代表候选人。要求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学院召开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正式代表人选。经学院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学生会向校学生会提交正式代表名单和选举情况报告。
(二)资格审查。校学生会汇总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名单,由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议代表资格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
六、推进安排
5月10日前,各学院学生会按要求通过差额民主选举方式,产生正式代表人选。经学院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学生会向校学生会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选举情况报告》(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名单》(附件4)。
5月10前,国际文化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按要求确定列席代表名单,并向校学生会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名单》(附件5)。
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各校区校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请打包命名为“**学院+学代会代表团名单(列席代表名单)”,并发送至校学生会办公邮箱:scnustuu2017@163.com。
校学生会办公室地址及值班时间如下:
石牌校区:石牌校区桃李园二楼学生会办公室
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16:30-17:30
周日至周四 19:30-20:30
联系人: 江信梅 15625177259
大学城校区:大学城校区学南4栋一楼学生会办公室
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19:00-20:30
联系人: 胡卓一 15625115707
南海校区: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4学生会办公室
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21:30-22:30
联系人:肖嫚綝 13192672382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