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候选人 的通知

2017-05-03 19:18:24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六大会议精神,推进学生会系统建设,吸纳培养更多优秀学生干部人才,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公开选拔华南师范大学主席候选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具有华南师范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候选人

 

三、选拔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品德高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二)热爱学生工作,熟悉和掌握学生工作的原则和规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乐于为广大同学服务。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入学以来从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成绩优秀,无考试作弊等情况;

(四)综合素质高,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六)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主席工作职责

(一)向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在闭会期间领导校学生会执行大会决议

(二)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的全权代表,对外代表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对内统筹校学生会整体工作

(三)监督《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执行情况,可以撤销校区学生会和各学院学生会作出的、与章程相抵触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四)主持校学生会主席团日常工作,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选拔流程

(一)推荐

1.组织推荐。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分别根据要求酝酿人选,并征求人选所在班级、学生组织以及基层党团意见,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学生工作实绩和在学生中的公认程度,最终至少推荐1名,至多推荐2名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学生干部参与选拔。报名表见附件1;

2.自荐报名。凡符合选拔条件且经过基层党团组织审核的,均可通过自荐报名参与选拔。报名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组织推荐者,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由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向校学生会提交主席候选人推荐表;自荐报名者,自行向校学生会提交主席候选人自荐表。校学生会汇总名单后对参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三)综合考察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

2.面试:组织通过笔试环节的参选者统一进行面试;

3.根据笔试、面试测评结果,并综合基层考察意见,产生2-4名主席候选人预备名单。

(四)组织审批

由校团委、校学生会向学校党委、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报送主席候选人预备名单,并经校党委、省学联审核批准后,确定2-4名主席候选人正式名单。

 

最终,主席正式候选人将在华南师范大学第三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上进行竞选,通过差额选举、民主投票方式产生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

 

六、材料报送

2017年5月10日前,请各学院团委、学生会以及自荐报名者向校学生会报送以下材料:

(一)主席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或自荐表(附件2)

(二)参选人对学生会未来发展的规划书1份:须紧密围绕群团改革相关精神,凸显改革措施与框架构思

(三)参选人个人成绩单1份(以图书馆打印版本为准)

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各校区校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扫描件请打包命名为“学生会主席选拔-学院-姓名”,并发送至校学生会办公邮箱:scnustuu2017@163.com。

校学生会办公室地址及值班时间如下:

石牌校区:桃李园二楼学生会主席团办公室

(办公时间:19:30-21:30)

大学城校区:学南四栋学生会部长办公室

(办公时间:19:00-21:00)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14学生会办公室

(办公时间:21:30-22:20)

联系人:

陈 锋 15602274525

陈 妍 15521121294

邓 咏 15521117184

吕沛祺 13049144611

 

附件.doc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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