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7〕1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推荐廖庆春作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可用书面形式或直接向校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期为3天。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方式:020-85211037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
2017年4月11日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7〕1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推荐廖庆春作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可用书面形式或直接向校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期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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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