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 项目结项通知

2017-04-10 21:45:00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团省委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我校将对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开展结项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根据《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附件1),按要求检验项目成果材料,并根据实际结果,填写完成《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结项认定表》(附件2)、《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验收材料表》(附件3)以及《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证明文件》(附件5),并将成果相关材料附上《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材料封面》(附件4)。

各位项目负责人请于41017:30前上交以上材料纸质版(附件2、附件5、成果材料)一式两份至各学院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附件2、附件3、附件5、成果材料)至学院团委邮箱(询问学院团委),邮件统一命名为2016攀登计划结项材料+组别+负责人姓名”。

二、学院团委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

学院团委收到的材料后,由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对本学院“攀登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的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可参考附件一),由学院团委书记把关负责,审核通过后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告知作者审查结果,及时更新结题材料电子版。所有纸质版证明材料最终由学院团委于414号(周五)1600前上交,并上交电子版至校团委邮箱:scnukejibu@163.com,石牌校区交到行政楼326校团委办公室,大学城校区交到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南海校区交到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三、学校团委对结题材料进行最后的审查及上交团省委

   学校团委收集所有攀登计划的结题证明材料后,对材料进行最后的审查工作,审核通过后在相应证明文件上加盖校级相关部门公章,最终由学校团委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至团省委。

 

附件:

附件.zip

联系人: 林 俐 15521078269、陈怡然1382783630(石牌校区) 

       林夏婕 15521260500(大学城校区)

       吴泽嘉 13192689164(南海校区)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