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的通知

2017-03-04 12:44:49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今年3—5月举行,为提高我校参赛水平,现在全校范围内选拔参赛作品,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与作品要求
  1. 参赛作者须为2017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参赛作品完成时间段为2015年4月至今。
  2. 参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 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4. 参赛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和现实指导性。参赛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
  5.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能参赛。

  二、校内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 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件作品参加学校选拔,作品主要来源于华南师范大学2016-2017年“挑战杯”金种子项目成果或其他符合竞赛参赛资格的作品。
  2. 获得第七届“挑战杯”华南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的11件作品和一等奖的16件作品,或未参加“挑战杯”省级及以上赛事的2015-2016年攀登计划项目成果可直接申报参加学校选拔,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三、作品上交时间

  2017年3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作品提交方式
  1. 学院推荐和直接申报参加学校选拔的作品均由所在学院团委汇总后,连同《校内预选作品汇总表》统一报送。石牌校区交到行政楼326校团委办公室,大学城校区交到区行政楼C411团工委办公室,南海校区交到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2. 申报材料上交时,《申报书》和参赛作品打印版要求一式四份,《校内预选作品汇总表》打印版要求一式一份。

3. 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同时发送至校团委科调部邮箱:scnukejibu@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学院+第十四届省‘挑战杯’预选作品”。

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附件1-4.rar


联系人:张思慧 020-85211036
    林 俐 15521078269(石牌校区) 
    林夏婕 15521260500(大学城校区)
    吴泽嘉 13192689164(南海校区)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华南师范大学社科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