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团日活动” 评选的通知

2016-11-10 18:47:40 来源: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建工作,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引导团员青年在生动有益的主题团日活动中受教育、得启示、获成长,结合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教党[2014]40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各基层团支部在今年五月至十月开展了“践行核心价值观,青春引领中国梦”为主题的团日活动。为表彰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团日活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青春引领中国梦”优秀团日活动评选,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申报

(一)评选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践行核心价值观,青春引领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方案。

(二)申报数额

各基层团支部以自愿为原则,向所在学院团委申报,学院团委向校团委推荐3个以内(含3个)基层支部名额。

(三)材料的填写、报送

1.参与年度“优秀团日活动”评选的团支部均需填写《2015-2016学年“优秀团日活动”申报表》(附件1);

2.各二级学院团委于2016年11月18日下午5点前将本单位的申报表及方案纸质版(各一式两份)提交到校团委各校区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各校区组织部邮箱。

二、评选办法

本次“优秀团日活动”评选分为初审、大众评审和终审三轮进行。

(一)初审(11月下旬)

由校团委组织部主要干部、各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部部长参与评审,并按照得分的高低选出前50个活动进入大众评审投票阶段。

(二)大众评审(12月上旬)

初审入围的50个团日活动将接受大众评委的投票,大众评委由每个学院推荐5名团干或团员组成,最终根据得票数的高低选出前30个团日活动进入终审。

(三)终审(12月中旬)

由校团委在终审入围的30个团日活动中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三、奖励办法

获得华南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团日活动”一等奖的支部将获得奖金300元,二等奖的支部将获得奖金200元,三等奖的支部将获得奖金100元。

四、成果宣传

获奖的“优秀团日活动”需根据校团委的要求提供成果材料(包括文字总结、照片、视频等),校团委将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成果展示,扩大活动成效,促进交流学习。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石牌校区:

联系人:李斯棋  邮箱:scnuyouth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巫绮静  邮箱:scnutgw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

联系人:陈志豪  邮箱:nhtgwzzb@163.com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附件:

附件1:2015-2016学年“优秀团日活动”申报表.doc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10日